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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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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导刊消费短讯


10月起婴幼儿服装须标“不可干洗”

  本报讯 国家标准《婴幼儿服装标准》将于10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婴幼儿服装必须在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

  新出台的《婴幼儿服装标准》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安全制定的国家标准(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的婴幼儿)。考虑到婴幼儿的肌肤比成人娇嫩,因此将pH值限定在4.0至7.5之间,而成人纺织品的pH值安全性标准是4.0至9.0之间。此外,要求婴幼儿服装的标识上必须注明“不可干洗”,因为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刺激婴幼儿皮肤的物质。     

  (王海亮)

  

牛仔裤竟然执行西裤标准沈阳七成多服装不合格

  本报讯 7月22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内容为服装等16种产品。

  其中,服装等产品合格率仅在27%—70%多。

  服装共抽查11个批次的服装,合格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27%。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个别企业服装使用说明中没有标注、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无洗涤方法标识,个别企业执行已作废的标准;执行标准错误,如牛仔裤执行男女西裤标准,产品出厂没有产品质量等级。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将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并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高 薇)

  

国家工业用布检验工作站落户山东

  本报讯 近日,国家工业用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工作站在德州揭牌。该工作站将负责山东、河南、江苏、上海等省市工业用布的检验承揽工作。

  据了解,该工作站成立后,将根据国家工业用布检验中心授权,开展土工布材料等产品检验宣传工作,协助国家工业用布检验中心开展土工膜、土工布产品检验抽样工作。                        

  (方 宝)

  

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儿童服装须过安检关

  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于6月11日要求对出口美国、欧盟、日本儿童服装上绳带和小附件安全项目按输入国的法规及检测标准进行检测。深圳检验检疫部门日前透露,从深圳地区实施的情况看,问题仍然不少,相关企业应引起重视。

  据了解,近年来,儿童服装因绳带、小零部件设计不合理,安全项目不合格造成儿童意外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儿童服装小部件安全性能已成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日益关注的质量安全要求,并加强了相关标准的制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深圳检验检疫局已按照美国、欧盟、英国等国的有关标准,完成了24批样品,120个样份检测。从中发现部分样品服装小附件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检验检疫部门呼吁相关企业,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二要学习国际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要求进行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质量控制。三要加强检测,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将样品送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检测结果改进和完善产品。   (李 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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