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华丰农合行针对当前金融系统案件防控工作的新特点、新形势,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联社、监管部门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会计主管员”、“风险管理员”和“审计员”建设,构建高效合理的检查监督体系,将检查监督由事后监督一个层面扩展到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层面,案件防控能力明显提高,为全行各项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该行的主要工作是:
为会计主管员创造更加宽松的工作空间。室内会计主管员由总部派出,直接参与基层单位的业务经营决策,是防范基层单位经营风险的重要关口,也是制止各类经营问题的有效屏障。该行为了切实消除会计主管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受的干扰,真正全面的行使岗位职责,建立了室内会计主管员定期轮流交换制度,以半年或一个季度为期限,对全辖各个基层单位的会计主管进行轮流交换,目前已经全部轮换一遍。此外,该行还在绩效考核上进行了调整,会计主管员只参与基层效益工资的考核,其他部分都在总部统一发放,从而给室内专管创造了一个宽松的履职环境,让他们放开手脚,充分发挥职能,在基层单位的一些重大决策上敢说敢管,切实起到监督保障的作用。
建立了委派风险管理员制度。基层单位信贷审批过程不规范是出现顶冒名等违规贷款的主要原因,该行为了强化对基层单位信贷审批过程的管理,有效规避和抑制风险,建立了委派风险管理员制度。总部委派4名风险管理员进驻一个区域的业务集中行(主要是崂山、李村、营业部和鞍山路),分片负责对基层各个单位的信贷业务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委派风险管理员直接受总部管理,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履行职责,并及时向总部汇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管辖支行的信贷业务进行风险审查,撰写审查报告,分析风险点,参与基层贷款审批小组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实施了审计员包片审计制度。除了贷款审批,财务开支等也是基层单位风险防范的重点,为了切实增强对基层各单位财务开支、绩效考核发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真正实现合规经营,在建立委派风险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该行又实施了委派审计员包片审核制度。全辖共设4名委派审计员,由总部统一派出,划片包干,每人负责5个直管单位。委派审计员也享受副职待遇,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基层单位各项业务经营的合规性、风险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参与并监督贷款审批小组、财务开支小组、绩效考核等事项的研究,对信贷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开支、会计核算等各个环节实行审查与监督。审计员对基层单位违反信贷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规定的业务有制止权,并及时向总部汇报。通过实施审计员制度,相当于在基层的各项经营活动上多加了一道监督防线,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