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0日上午,广西首家国民村镇银行——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在平果县开业。
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是广西第一家村镇银行,位于平果县城龙路。
该行是由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平果县强强碳素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地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三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乡村酒店有限公司等出资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金融机构。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田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