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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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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百日安全督查活动取得成效


  河北煤监局明确下一阶段督查重点 

  近日,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于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要求抓好前一阶段督查检查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

  据悉,自4月下旬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以来,各督查组认真督查,严格执法,共检查各类煤矿92处,排查各类隐患394条,罚款104.5万元。但是,从河北全省的情况看,存在着进展不平衡、隐患排查不积极、整改不落实等问题。河北煤监局要求下一阶段要把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内容,督促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落实措施、人员、责任、资金,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另外一方面的工作便是加强“雨季三防”工作 。目前已经进入雨季和汛期,河北煤监局要求相关企业吸取以往淹井事故教训,树立防大汛的意识,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煤矿企业要做好由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淹井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装备,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制订防治水预案,加强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落实“防、堵、疏、截、排”综合治理措施,坚决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为了奥运安全,煤监局还要求煤矿企业加强火工品管理,建立完善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等管理制度。

  广东省安监局发现141处化学品隐患 

  为预防和遏制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剧毒化学品经营安全专项督查活动,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东莞、惠州、江门、阳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地市39家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逐一进行了实地督查。 

  根据督查情况,大部分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都比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守法经营,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供应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目前全省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存在不少问题。

  据统计,本次督查的39家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共发现存在各类安全问题141处。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认真落实。督查发现13家企业没有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及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13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参加省安监部门培训。甚至个别企业存在提供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主任证书的现象。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共查出8家企业“五双”制度不落实,进出货记录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此外,剧毒化学品运输、保管等多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三是部分企业违法经营。共发现8家企业存在超范围、超品种经营和储存问题;个别企业违规向不具备机构资质的单位采购剧毒品,无法按规定提供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四是经营设备设施不完善、不符合规定。共发现10家企业没有按规定设冲淋、洗眼和清净下水等设施,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有3家企业的仓库为非独立建筑物;3家企业的储存仓库的围墙不完善;部分经营企业仓储基础设施比较简陋,且安全防护距离不足。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对下一步剧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市安全监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尚未下达整改指令书的,要抓紧下达整改指令书。将继续开展剧毒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将隐患排查治理与深化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自查自纠,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黑龙江把关闭问题煤矿作为重点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小煤矿整顿关闭汇报会,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煤矿关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契机,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六类煤矿。

  会议印发了《加强全省小煤矿关闭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现在起到7月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点是集中督查小煤矿关闭工作,把煤矿关闭作为评价各产煤市(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是否取得成效的首要标准。在现有地方煤矿数量基础上,七台河和牡丹江市压减20%,鸡西和双鸭山市压减10%,鹤岗和黑河市压减6%。

  关闭重点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无证生产接续井、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等非法生产矿井;二是煤矿复产验收中,经县、市两级政府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三是不具备安全条件停产而不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矿井;四是具备资源整合条件不整合的矿井;五是已公告关闭待批准资源整合矿井、已批准资源整合矿井、改扩建矿井等有生产作业行为的;六是年产9万吨以下煤矿(含国有重点煤矿采区井)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年度内发生两起死亡1至2人事故的矿井。

  从现在起,黑龙江省政府将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关闭小煤矿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分别由黑龙江安监局、黑龙江煤监局、国土厅、煤炭局副厅级领导带队,深入重点产煤城市督促指导小煤矿关闭工作。各产煤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由公、检、法机关全程参战的煤矿关闭专项组织机构,形成有力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盗采资源的工作协调机制,采取行政处罚、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断然措施,确保全省今年完成关闭小煤矿100处以上的目标。今后,凡是县(市、区)存在关闭重点类型矿井未关闭的,对当地政府主管领导立即撤职,同时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辽宁省督查组提出的“四个问题”

  6月10日至19日,辽宁省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朝阳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朝阳市的非煤矿山领域进行了抽查检查,共抽查企业11家,检查非煤矿山系统16个,查出隐患53条,下发整改指令书12份、强持措施决定书4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

  督查组提出了“四个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够认真,工作有死角。二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管力量不足,手段单一。四是国有矿山被盗采严重、安全隐患大。

  为此,督查组还对症下药,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在隐患治理上狠下功夫。二是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监管,确保安全渡汛。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投入和安全生产机构建设。

  福建省推进百日督查工作 

  日前,福建省安监局召开全省设区市安监局长座谈会,通报分析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要下功夫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措施和成效经验,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7月底以前,各级政府安委会至少再进行一次综合督查,同时搞好专项督查和效能监察,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落实隐患整改,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要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做好汛期和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借鉴泉州市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厦门市海沧区“平安企业”建设的做法,研究制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对策、措施,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管理,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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