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供销社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以来,先行先试,在原有探索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法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紧紧围绕新罗区的生猪、竹木、果蔬、花生和茶叶这五大农业支柱产业,在全区各乡镇广泛发动农户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经济组织闯市场。
新罗区供销社把组织农户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并通过区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列入2008年新罗区“着力民心、着力民生”项目之一,明确提出了2008年要在全区创办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注重强化指导、多种形式规范发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结合、与产业开发品牌战略相结合、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相结合,推进新型合作模式的形成和发展,并探索专业合作社的多种实现形式,有“合作社+基地+农户”形式、有“支部+合作社+农户”形式、有“公司+合作社+基地”形式。各形式专业合作社共同为农户提供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组织入社成员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扎实帮助农民实现增收。
为了让农民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新罗区供销社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设置宣传栏、发宣传单、深入农户等形式及利用电视、报纸、信息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向农民宣传组建专业合作社的意义和好处。宣传先进的合作社典型,将2007年创办的获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专业合作社的“岩山水蜜桃专业合作社”向全区各乡镇农户推广,让农民了解创办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增强农民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向各乡镇农民种养大户、经济实体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单行本,为农民开办了3期培训班,提高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专业生产技能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转变了农民的观念,在全区营造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浓厚氛围。经过近两年的宣传发动,目前,全区各乡镇要求成立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日益增多,农民积极性空前高涨。
供销社组织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许多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烦琐的注册登记模式比较陌生,为了打消农民的疑虑,区供销社为他们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名称核准、章程起草、申请材料的收集、具体组织进行全程指导。并积极协调农户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尽心尽力地帮助农民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为农民迅速有效地创办专业合作社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已经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区供销社给他们及时印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手册,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每村确立一个特色优势明显、增收带动能力强的主导产业,并围绕该产业,积极引导种养大户、经济能人等牵头依法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罗区供销社对每个合作社扶持1台电脑和部分资金,并指导他们完善了章程,建立健全了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及工作学习、财务管理、利益分配、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上墙,提高了运作质量。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至今年的5月,区供销社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已在全区农户中引导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其中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7家,取得工商预核准的5家。入社成员1250户,带动农户1950户,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增收达1.3亿元。十几家专业合作社立足各自的产业优势,起到“培育一项产业、成立一个合作社、致富一方百姓”的典型示范作用,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发展,新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一派蓬勃发展的势头,不但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而且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农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吴逸健 章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