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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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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 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


  本报讯  为增进员工对《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依法合规开展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日前,福建省闽侯县联社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培训,各基层信用社主任、全体信贷人员以及机关业务、稽核、风险等部门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特邀闽侯县法院经济庭庭长宋美芳、审判员刘长棋授课。宋美芳详细解说了与农村信用社业务密切相关的合同注销、吊销、认定方法,催收工作要点以及起诉过程应具备的材料等知识。刘长棋在详细解说《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重点对涉及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合同、抵押、担保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使大家较全面地了解到合同的必备条款、抵押、担保的形式、抵押物登记制度、担保物权的行使条件等方面的变化。此次培训,大大提高了信贷人员日常操作中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手段,促进信贷业务依法合规地开展。

  (江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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