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肩负着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一旦农村信用社发生较为严重的风险,极易发生挤兑或造成金融恐慌,不仅影响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会危及整个农村金融体系和社会的安全,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局,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自古以来,借钱还钱,理所当然;欠债还债,天经地义。可如今却时常出现企业、贷户借了信用社贷款到了期限,以种种借口千方百计拖欠不还的怪现象,从而造成大量信贷资金或形成不良贷款或白白流失,造成潜在的支付风险。
影响农村信用社收贷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不仅有体制方面的、制度方面的、管理方面的、亦有社会信用和社会道德等诸多因素,本文仅结合相关情况,对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难的现象加以剖析,并对如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提出几点对策。
收贷难原因
内部原因
一是农村资金长期短缺,农信社不能适时满足农民群众的资金需求,一旦贷款到手,贷户便产生长期占有的欲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了集约化经营,其分支机构已先后从县域内乡镇相继撤出,农信社由于结算渠道不畅、服务手段落后和自身的实力限制,虽然在新业务拓展方面也想了不少措施,但在筹资方面明显劣于国有银行和邮政储蓄,市场占有份额不断下降,形成资金短缺,政府的产业化贷款、民营企业贷款、稳定贷款等等都向信用社伸手,形成一农难支“三农”的严峻局面。
二是贷熟不贷生,贷亲不贷疏,使贷户产生逆反心理。由于信用社长期处于信贷资金短缺的状态,农民要想贷款,不得不找熟人、托关系,有的因为无关系长期不能得到信用社的贷款支持,失掉了不少赚钱的机会,对信用社产生不满心理,一旦贷出款,就不准备还。
三是贷款期限不合理,信贷员随便定日期。信贷人员不尊重客观实际,不按生产周期,不与贷款人协商,随便给定贷款期限,如某农民贷款1万元养猪,期限只有15日。由于贷款期限定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到期贷款的收回,使此笔贷款形成不良。
四是垒大户投放,一家企业多家贷款,形成集中投放风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后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集体金融企业,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但每个信用社为了自己的利益,同一个信用社的信贷员为了自己的利息任务对一些好的企业或经营好的个体户趋之若鹜,贷户一旦再有资金需要,就不得不接着继续给以新的资金投放,当放款超过该企业的授信总额,原放款就会出现风险,其结果是贷户将市场风险转嫁给信用社,使信用社成为贷户风险的最后承担者。
五是重转贷换据,轻到期收回。为了保证贷款不出现风险,贷款到期后信用社比贷户还着急。信贷员催贷户换据、展期的现象极为普遍,催还贷款的却不多见。这种经过多次转贷换据的贷款潜藏的风险相当严重,有的身份证已过期,有的担保人已不认账,有的已到了欠息和无力偿还的程度。如有一个信用社从2000年底到2004年底,贷款净上升1570万元,其中通过换据保持其贷款风险的竟高达95%,足以说明了信用社到期贷款收不回,一大部分是信贷员转贷换据造成的,有的换了几次据后,再找不到人,形成不良。
六是内控制制度不严,责任追究不力。信用社多年来形成的粗放经营局面始终无法打破,在贷款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管理和制约监督机制,缺乏对信贷行为的约束,不能有效地防范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从而出现了违规放款、名目繁多的跨区、冒名贷款、人情放款、多头贷款、垒大户贷款、领导指令贷款,以贷谋私等问题,影响了信用社的贷款质量。一些基层社对到、逾期贷款未按规定及时发出贷款到逾期催收通知书,致使贷款极易造成诉讼失效。
外部原因
首先,农业风险的原因。农村信用社服务的对象为“三农”,而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的丰产与自然因素、技术、市场的关系密切,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差,特别是农业产业化调整项目。如某信用社去年6月份为一个镇的6个行政村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投放贷款160万元,由于政府承诺的技术没有跟上,加上去年秋季阴雨连绵,目前有一半的温棚处于荒芜状态,大部分农民没有挣到钱,有的甚至连口粮都没有,加上其他因素,目前这部分贷款全部形成不良。
其次,个别农民盲目投资,趋前消费。如今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方式追求城市化,消费项目逐渐城市化,这对于靠劳动富裕起来的人来说无可厚非,但也有个别农户经济又不富裕,生活又要攀比,就靠信用社贷款作消费投入,如何按期归还贷款,没有打算。
第三,信用社诉讼贷款胜诉率高,而执行率却偏低。如某信用社3年来共起诉贷款684笔,金额764万元,实际执行回265万元,收回率仅为35%,再加上依法收贷的费用名目繁多,信用社列支困难,使信用社饱尝了“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苦头,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愿起诉。
第四,社会信用环境恶化,使信用社到期贷款的收回受到冲击。近年来,虽然通过信用工程的创建活动,使群众的信用意识有所提高,但在一些地区社会信用环境仍呈继续恶化状态。信用社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既是社会信用环境恶劣的产物,又对信用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彼此影响使社会的公众信用意识受到强烈冲击,使区域信用环境更趋恶化。
举例分析
长期以来,许多企业都认为企业财产是国家的,信用社的款也是国家的,国家的企业欠国家的钱,迟还早还都一个样,甚至在有些地方还出现了“拖欠有理,拖欠有利,拖欠出效益”的怪论。有的企业因信用社贷给流动资金,使企业生产发展了,经营搞活了,收入增加了,可他们欠信用社的贷款却迟迟不还。
某县有家企业勒紧裤带新上了一个项目,因固定资产投资过大,没有资金来源作保证,项目投产后,流动资金不配套,结果产品的成本价高于市场价,当年亏损 40万元。厂长通过核算,发现只要再投入500万元的流动资金,不但能扭转亏损局面,而且效益相当可观。情况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不到一个月就将500万元的信用贷款落实。一年下来,该企业甩掉了“亏损”的帽子,而且还盈利600多万元。按理,企业应该及时归还信用社贷款,可这个厂长却推三拖四,逃避还款,他认为,企业的流动资金越多越好,信用社的贷款还不还是另外一回事。
企业亏损严重,还款力不从心。目前,亏损是困扰企业的一大通病,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一旦出现亏损,就会导致企业付息能力差,使信用社形成大量挂账利息。
某厂系贷款大户,近几年,先后从信用社贷款 840万元。由于近年来同类厂家竞争激烈,该厂产品销路不畅,导致该厂效益直线下降,贷款到期无力偿还本息,目前,该厂欠信用社840万元贷款已全部逾期,截至去年底,产生的利息就高达148万元。
企业多头开户,隐匿信用贷款。企业多头开户,是指一家企业可以在多家金融单位设立账户,多头贷款、多头结算、多头存款、多头提现。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曾多次明令禁止企业多头开户,但自从各地专业银行实行业务交叉经营以后,企业多头开户现象屡禁不止,成为各家金融单位的一块心病。
某大型企业集团,去年信用社贷款利息就达 1000多万元,可这个企业为逃避还款,先后在五家金融单位开了20多个账户,以逃避银行监督。某地一家化工企业建厂三年,拖欠当地信用社近300万元的贷款长期不还,其贷款利息也只是象征性地付一点,信用社多次登门催还贷款,但都未能如愿以偿,时隔不久,该企业在信用社的资金转到了另一家金融单位的户头上,事后一查,原来是这家企业又在该单位开了一个账户,不但“省”去信用社的贷款,而且还在这个金融机构贷了150万元。
假借破产,甩掉信用社债务。一些企业为了逃避金融部门的债务,采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法,假借破产,以此来甩掉金融机构的债务。
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规律,然而提起破产,几乎所有的金融单位都会不寒而栗。由于目前国有企业大都是靠国家金融机构贷款发展和支撑起来的,所以,濒临倒闭和破产的企业几乎都是欠金融机构一屁股债。依照法律、企业破产资不抵债的空额将不予清偿。因而,金融机构注入企业的资金打了“水漂”。 某市的一家企业严重亏损,信用社的贷款不能偿还。信用社人员多次上门,要求该厂办理财产抵押手续,均遭到拒绝,为使国家信贷资产安全得到保障,信用社向省高院起诉,要求该厂落实还贷计划和办理财产抵押手续。在省高院即将开庭审判前夕,市中院开庭宣告这家工厂破产。依照法律,该判决致使信用社向省高院提起的法律诉讼终止,而这家工厂破产后,信用社将损失贷款 2500万元,占该社自有信贷资金的10%。
日趋严重的企业拖欠贷款问题,不仅使信用社资金形成恶性循环,而且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首先,需要信用社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对信誉不好、还贷能力差的企业需要严格控制信贷,切断其正当的信贷渠道。其次,放贷之后,要加强监督,把握情况,确保“保贷、保收、保效益”,防止发展到烂账不还或无力偿还的局面。第三,要严肃法纪,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国家信贷资金不受侵害,切实有效地防止信贷资金流失。
对策探讨
解决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短缺的问题。首先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和制度安排,建立农村金融多元化的市场体系,明确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的支农重点和分工,鼓励农村金融的适度竞争,允许并有条件地支持民间金融的发展,逐步完善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其次是农村信用社要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坚定扎根农村信念,充分利用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优惠政策,相应提高存款利率,适当减免信用社社员存款利息所得税,以鼓励农民把手中的钱存入信用社。搞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其纠正政府不允许财政和政府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的做法,利用自身优势,壮大自身势力,从根本上解决信用社资金紧张的问题。其三是明确县域内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拓展信贷支农的渠道,以增加支持“三农”的有效投入。
要教育农村信用社职工不要忘本,应与农民交朋友,他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信用社的上帝,信用社就是为农民服务的,只要他们符合条件,需用发放贷款就要发放,不问亲疏不分远近,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真正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困难,帮助他们发家致富,不能发放的贷款,应向他们讲清楚,取得他们的谅解,他们会自觉遵守信贷规定。
贷款期限应根据生产经营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发放给的农业贷款,要与农业生产季节相适应,其他用途的贷款要与生产周期相一致,要与借款人共同协商贷款期限,不要依信用社的考核方案和信贷员自己的意志而定。不要为了多收利息而故意将贷款期限压短。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事都难收到好的效果,贷款期限尤其如此。
农村信用社要在牢固生存根基的基础上,独辟蹊径。要培植和寻找符合自己的客户群体,以便获得更大更快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不应盲目跟踪垒大户、傍大款。而应在稳健经营原则的指导下,转换经营机制,转变经营观念,立足本地,以“三农”和“两小”企业中的优质客户为基础,稳步发展。
推行客户经理考核制,建立新的贷款营销策略,治理贷款管理中重换据轻收回的现象。严把信贷投放关和道德风险关,尽可能减少担保和信用放款,同时要严防贷款道德风险,发现以权谋私、以贷谋私、失职渎职、违法行为者,视情节坚决处以经济、行政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协调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正确处理服务与发展的矛盾。利用政府投放产业化贷款的机会,向地方政府讲清楚,农村信用社和农户、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对等的,在强调服务“三农”的同时,也要保证信用社的具体利益,否则就会变成“竭泽而渔”,使其失去发展的基础,并要求政府帮助信用社清收已形成的不良贷款。
谨慎运用法律手段。运用法律手段清收贷款,必须坚持准确合理地选择起诉对象,提高案件的胜诉和执行率,达到“诉必胜,胜必果,打击一个,震撼一方”的目的,改变“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怪现象。同时要加强与借款人的联系,提前通知,及早提醒,督促早做准备,按期偿还,使贷户养成按期归还贷款的习惯。
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推进信用工程建设,营造信用环境,使他们认识到诚信是无形资产,效益靠信誉实现,人要靠信誉生存。各方联动依法严惩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在全社会形成守信者受誉,失信寸步难行和失信受罚的良好氛围。
推行贷款公证制度,对 1万元以上的贷款实行公证,贷款到期不还,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减少麻烦,提高效率。伊川县农村信用联社从今年起要求对每一笔超过1万元的贷款,不论期限长短、用途如何,均由公证处办理公证,此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贷户起到了约束作用,经过公证的贷款到期收回率达100%。
运用奖励政策。今年以来,伊川县农村信用社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力度,对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做出贡献的,成绩突出的给予特殊奖励,并认真落实市清收方案。对纪检(监察)、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收回农村信用社贷款的(以现金收回为准),由信用社支付一定费用进行奖励,费用从收回贷款中提取,具体奖励标准为:清收 1995年底以前“双呆”贷款,按清收额10%提取;清收1996年1月至2001年底“双呆”贷款按清收额6%提取;清收2002年1月到2004年6月底“双呆”贷款按清收额的3%提取。伊川县联社共清收不良贷款1989万元,在全省145家县市(区)联社排名第九,在洛阳市九县(市)六区一直排名第一,笔者认为奖励机制在清收不良贷款中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