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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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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事业的里程碑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

  今天上午,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2007‘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评选颁奖典礼”,“合作经济年度人物”各个奖项众望所归。首先,我向各位获奖者表示热烈的祝贺!与颁奖典礼同时举行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合作社研究院的揭牌仪式,我对这个在中国人民大学这样的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里组建的合作社研究院的问世,表示良好的祝愿! 

  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史上,合作经济、合作社是广大弱势群体的温暖家园;小农经济只有联合起来,提高组织化程度,才能更多地分享现代经济增长的收益,这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经验。推动农村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一直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国家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

  今天,我们很振奋地看到,在十六大以来党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春风下,中国农村发展获得了空前的历史机遇,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颁布与实施,对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平台。

  建立与发展中国农民的合作社,既要满足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和法律框架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又要考虑中国传统文化的制度的制约,因而是一项空前的挑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今天摘取“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桂冠的这些嘉宾们,正是新时期农民合作事业的坚定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他们为推进农业合作化、提高农民组织化进行了艰苦的、开创性的努力,为中国农民合作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让我们向这些开路先锋们表示诚挚的敬意!

  中国人民大学70多年来,一直以“实事求是”为校训,以服务国家、服务人民为己任。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列入人大立法议程的讨论中,我校的温铁军教授为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进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孔祥智教授自始至终参加了这部法律的起草工作,程漱兰等教授多次参加法律起草过程中的咨询和征求意见工作;我们依托国家985项目成立的“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创新基地”,已经在全国14个省份建立了30多个村级试验区,是目前国内高校中范围最大、数量最多的乡村建设研究基地,对于促进和推动合作社领域及其他三农问题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亟需以这部法律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对合作理论的研究、合作理念的传播、合作社人才的培养等工作。因此,中国人民大学合作社研究院适于此时成立,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国人大农委、供销总社、农业部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都对其寄予厚望;我们相信,合作社研究院将为推动合作理论的研究、推导合作实践的深入、推广合作经验与成果、加强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等的国际性合作,发挥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让我们共同期待2008年中国合作事业取得更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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