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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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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没签合同遇工伤怎么办?


  事件经过

  某建筑公司由于开发建设新项目,招收了一批农民工进城从事建筑工作。该建筑公司在招工后,并没有和他们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小张是这些农民工的其中一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事故:由于安全绳突然脱落,小张从五层高的钢筋架上跌落,脊椎摔成粉碎性骨折,经过抢救和长时间住院治疗,总算保住了性命,但造成下身瘫痪,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出院后,小张找到建筑公司处理工伤等相关事宜,公司却认为小张只是公司招的农民工,不是正式的公司员工,不享受工伤保险。小张对此提出疑问。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具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农民工当然是属于雇工的范畴,理所应当的享受工伤保险,所以该建筑公司的回答是违反规定的。小张应当先到建筑公司注册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拿着工伤鉴定向公司主张索赔。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小张可以向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本案中,小张需要证明三件事:

  1、他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关于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有一定难度。不过一些用人单位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也是可以的。比如在工厂工作的签到表,工资单等。同时,也可以请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作为证人证明。

  2、他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工伤。申请劳动局出示《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证明发生工伤和确定工厂承担责任的基础。

  3、工伤保险需要赔付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等。治疗的相关单据一定要注意保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疾级别确定的。如果有伤残情况,还需要伤残鉴定报告,之后才能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

  我们希望读者朋友们不会遇到这样的不幸,但是我们也希望您能从上述分析之中得到些提示,以便为日后各种事由引发的维权留下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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