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一年来,全国已正式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8家。但在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起人中,看不到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影子。而农村金融市场关系到“三农”的发展,其重要性不容忽视。因此,银监会希望大中型中资商业银行能积极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成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起人。
大银行被要求“下乡”
来自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全国已正式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8家,在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起人中,银行业金融机构22家,且基本上是中小商业银行,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8家,外资银行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11家,城市信用社1家。
在日前银监会专门召开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座谈会”上,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表示,要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工作,还需要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的作用。他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蕴含着巨大商机,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因此,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在保持现有县域机构网点的稳定,保持涉农贷款投放力度不减弱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社会特点,适时变革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希望大中型商业银行能够提高认识、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加快推进,在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外,银监会将在切实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完善符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点的货币、财税、工商登记等配套政策,并研究建立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
蒋定之还提出,银监会要探索建立商业银行支农服务评价制度,对大中型商业银行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还要研究建立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将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作为综合评价银行的重要指标。此举相当于是给大银行发出了支农的“紧箍咒”。
为何发出“紧箍咒”
上述银监会数据中,大银行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起人中的缺位,无疑是银监会此次催促大银行“下乡”的主要原因。那么,为什么面对农村金融市场这样一块“大蛋糕”,大银行却毫不动心以至于银监会要发起支农的号召呢?
在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服务空白或者服务贫瘠的地区则不仅面临着信贷风险较大、营业成本较高的局面,还会面临组织存款,以及开展其他业务方面的一些困难。大中商业银行在城市地区已经有固定的营业网点和稳定的客户群,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参股村镇银行需要建立新网点、发展新客户,这不仅会增加营业成本,也会带来很大的风险。这些困难和风险,以及管理问题,往往要大于直接在当地开办银行分支机构。因此,大中商业银行对参股村镇银行不太积极。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徐希龄分析称,以300万元注册资金计,20%股权银行只需掏60万元热情都不高,足以说明问题。
那么,相对于对村镇银行“不感冒”的大中商业银行,为什么一些企业、外资银行和小银行却对参股村镇银行相当积极呢?
城市金融市场可谓是大中银行的天下,其他金融机构要想从中多分一杯羹,难度较大。把目光投向农村金融市场,当前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模式还不是很完善,在业务范围上,服务领域相对较窄,与农民的期盼和服务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还存有一些差距。不少农户希望广大金融机构能将目光更多地聚焦于农村,提供更多符合他们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加上现有金融服务模式的不足,恰恰构成今后农村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也许正是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不少企业和小银行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打算。
而恰恰是这些开展业务困难较多的地方,最迫切地需要村镇银行大举进驻。村镇银行在这些地区能否成功的落地开花并茁壮成长,才真正关系到村镇银行未来能否大规模全面推广。面对“不积极”的大中商业银行,银监会的号召应运而生。
发起人制度待突破
一方面是大中商业银行的止步不前,另一方面是企业的持币兴叹。
由于现行规定要求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旦找不到这样的机构,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因此,即便当地的企业再有积极性,其难以成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那么,为什么主要发起人一定要是银行,村镇银行的发起人资格限制能否再放宽一些?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的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能够使村镇银行获得银行成熟的专业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持。但该规定在未充分考虑到银行的消极态度的同时,也把一些有意向和实力的非金融机构企业排斥在发起人之外。
银监会此番将大中商业银行与农村金融市场“拉郎配”,其“紧箍咒”的收效如何有待商榷。毕竟还没有相关文件应运而生。而且,即使强行将大中银行拉入村镇银行的股东中,依然很难全面解决农村金融市场服务薄弱的问题。全面改善农村金融市场,不是几个大中银行办几个村镇银行就能实现的。
而在去年年底,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宣布“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试点范围”时曾表示,有必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勇于创新,大胆探索。譬如,设立村镇银行是不是必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主要发起人,且控股比例不低于20%等。改革当前的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实为当务之急。营造一个真正“低门槛”的农村金融市场,要胜过将大中商业银行与农村金融市场“拉郎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