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域里,因为渎职、腐败或者瞒报等而被惩处的案例并不算少数。近日,导致172名矿工遇难的山东华源矿难有了新的进展,其董事长和副总经理被判处7年徒刑。
但是,令人揪心的是,部分企业和负责人似乎仍然没有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也没有看到如果忽视安全引发事故会给自己带来如何的代价。
湖南省郴州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今年1季度平均每15天发生一起事故;平均每4天死亡一人。为此,4月初湖南煤监局组织联合执法组深入调查,并于近日通报了联合集中执法情况。联合执法组对郴州市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了联合集中执法,监察矿井83处,发现事故隐患226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6个。并依法暂扣了16处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拟提请关闭2处矿井。执法发现,湖南郴州煤矿事故多发缘于非法生产。今年春节后,郴州市关闭整合的煤矿非法生产现象十分突出,一些被吊销证照的关闭煤矿没按规定关闭到位,有的仍在偷偷组织生产。由于非法煤矿肆意生产,酿成了多起事故发生。同时,联合集中执法组还发现,郴州市煤矿技改扩能进度十分缓慢。
4月1日中午12时左右,河北满城县九州丽景苑小区建筑施工过程中,塔吊吊装钢管作业时钢管滑落,造成当场3人受伤,其中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二人正在救治。但直到4月10日,相关负责人才去报案。近日,因这起伤亡事故并形成10天的瞒报事实,该县负责人要求事故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依法从重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领域谈“重典治乱”,通俗地说,就是说要对那些违法违规导致安全事故的人以严厉的处罚,这里包括事故责任人、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处罚也包括法律惩处和行政处罚。对华源矿难相关负责人的判决就是一个信号,希望这个信号给其他漠视安全、心存侥幸的企业负责人等以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