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巧合。2008年,宁夏将诞生全国第一家由农信社省级联社改制的控股公司,而8年前,全国第一家农信社省级联社同样落户于宁夏。
可以说,前后两轮农信社改革试点的号角都是在宁夏吹响的。
2007年8月,高层透露出了省级联社改革的五种模式——联合服务公司、联合银行、金融持股公司、统一法人和现行的省联社模式。一时间,五种模式的利与弊成为业内争论最为激烈的话题之一。但此前的争论都还停留在口头上,随着日前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揭牌筹建启动仪式的举行,五种模式之一的“金融持股公司”的大致轮廓已经跃然而出。
近看:省级金融持股公司
所谓持股公司,一句话概括就是通过引进各类合格企业,在省联社基础上重新发起组建省级农村金融持股公司。
记者了解到,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的具体运作形式是,在宁夏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内辖20家市、县级联社)解散的基础上,银川市农信社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宁夏黄河农商行,其余19家县级联社分别改制成完全独立的县级农村合作银行,由黄河农商行与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起设立。其中黄河农商行为相对控股股东,其对19家县级农合行的控股比例大约为20%,按股权比例行使相应权力。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荷兰合作银行和中粮集团都有可能成为黄河农商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2007年4月份,宁夏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邀请世界银行为成立黄河农商行修订改革方案,并与世界银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约定在当年9月份完成改革方案。自治区联社还邀请荷兰合作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到宁夏考察交流,他们都表示愿意进行深度合作。
2008年2月29日,中国银监会在征求财政部、人民银行意见后,向国务院上报了进一步深化宁夏农信社改革的请示。3月7日,国务院批准同意组建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的方案。
为加快黄河农商行组建,宁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于2007年11月底牵头组织召开了来自全国的9家会计事务所招标会议。中标的北京华兴会计事务所选派90名注册会计师、评估师,于3月25日全部进驻农信社开展工作,5月10日前将全面完成宁夏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及20家县(市)联社的清产核资。
根据组建方案,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将办成现代化股份制银行。但对于“改制后新老股东股权分配比例”这一敏感问题并没有向外界透露。
远观:谋划跨区域扩张
“农信社要想改革成功,必须解决原动力问题。原动力是企业严格管理、加强内控、防范风险的内生的原始动力。当前社员股东追求的是‘贷款最大化’,而职工追求的是‘福利最大化’,都不把农信社发展放在第一位。现在的工作还主要是靠经营管理者的觉悟。省级联社只有开展全面经营,才能解决原动力问题。”对于组建黄河农商行的目的,宁夏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张包平如是说。
而对于张包平的改革思路稍做研究就会发现,他的战略目光远不只宁夏一域。去年,国家允许在农村地区开办村镇银行,张包平认为,面对这一新生事物,农信社必须首先民营化,实现跨区域经营。他说:“从工商企业改革的历史看,只要(对民营经济)放开了,国有企业的人才很多都跑出去办公司了。现在如果村镇银行放开,也就是商业银行控股20%的条件放开的话,一定是农信社的大量人才出去创办村镇银行,那时农信社的风险就发生了。”
张包平很认同靠竞争去解决农村金融问题。但他认为,从战略上应该有一个步骤,就是不先放开村镇银行,而是先把农信社民营化,先让农信社自担风险,然后让全国2万多家农信社跨地域经营,正向激励、优胜劣汰,经营好的农信社去兼并经营不好的,国家就避免再次埋单了。“存量和增量机构的改革都是需要的,但是有一个改革的路径和步骤的问题,第一步先把存量改革了,在农信社充分竞争的情况下,然后再放开村镇银行,这是正确的选择。步骤不对,也会发生风险。”张包平说。
据悉,宁夏农信社已经尝试走出区域的限制,目前已经在辽宁、吉林等地尝试跨区域发展。分析人士认为,宁夏黄河农商行未来将进行跨区域扩张和整合。
旁观者说
操作存在困难
此前有业内人士分析说,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通过产权纽带建立相应的权力来源,通过权力来源,服从于整个农信社改革发展的管理目标,思路是好的。但实际操作起来还存在一些困难。
首先,成立控股公司就要有法人社之外的战略投资者和股东,由他们来构成一个控股公司。这个控股公司的股东控股全省的农信社,这样新老股东利益冲突马上就产生了。
原有董事会将反对控股,他们有充分的理由:第一,股权重组,原有股东必须是自愿,原有股东不同意吸收新股东,就无法实施控股;第二,原来是高度市场化、分散化的股权结构,现在企图变成一股独大,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在这种质疑下,阻力非常大。基础好的,不愿意被控股,基础差的,当然愿意,它一身的包袱正需要有人去兜底,但也正因为如此,很难吸引战略投资者成立控股公司。
更重要的是,在控股集团的框架下,势必会把一个社区性银行变成统一的大的银行集团,这就会使农信社远离“社区性”。同时,通过控股权利满足少数控股股东利益,比如调动资金等,也不符合农信社总体的政策导向。
对农信社是好事
对农户则未必
宁夏农信社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之前农信社产权不明,法人治理结构也不完善,省级联社对基层农信社的管理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这次改制为黄河农商行,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但改制后,将按照商业银行的模式进行管理。要求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同时要求风险最小化,那么弱势群体客户利益将难以兼顾,因为处于弱势的农户还款保证不足,改制后农商行对他们的服务自然会减少。而对于那些黄金客户,也就是大老板、大企业而言,将会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总之,对于宁夏农信社的发展是好的,可以提高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但农信社政策性的服务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将被不自觉地削弱。
另外,黄河农商行将对基层农信社控股20%,基层农信社的自主权肯定会减少,以发放大额贷款为例,之前只需要在自治区联社报备,而今后,审批权必然上收,贷款发放灵活性将受到限制,这时就需要服务灵活的村镇银行进行补充。
“宁夏不缺像工农中建这样的大银行,缺的是为普通老百社和农户服务的小银行。”这位工作人员反复强调了这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