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7年陕西绥德县供销社被榆林市供销社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县供销社”,该社制定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相关的方法措施,全力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底,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2089.1万元,同比增长689.1万元,占年计划的104%,实现利润5.1万元,占年计划的101%;销售各类化肥10223吨,同比增长1023吨,完成计划任务的128%,销售烟花爆竹85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21%。
绥德县社采取上联厂家保货源,下联商户促销售的办法,通过灵活多变的营销方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化肥销量由原4000吨,提高到现在的10223吨,市场占有率由原不足三分之一,提高到62%。在做好农资供应到户的同时,利用农资供应网点多的优势,积极帮助农民推销农副土特产品。2007年推销苹果5000吨,黄豆6000多吨,逐步形成惠农便民的双向流通,有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烟花爆竹经营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85万元。
县社制定了《基层社三年发展规划》,积极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截至2007年底,成立各类协会5个,创办专业合作社20个,组建村级综合服务社94个,发展连锁门店20个,组建县级配送中心两个,组建龙头企业1个。促进全县供销社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进一步发挥供销社资源优势、网络优势、服务优势的态势日趋成熟。
县社还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刘川农产品专业社和薛家峁大红枣杏专业社,是两个进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社,为了促进这两个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专业社的稳步发展和壮大,县社极尽人力物力加以扶持。截至2007年底,商品基地规模已达100亩。
(张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