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在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中,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主渠道作用,并制定了五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区政府设立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商品配送中心、村级便民连锁店、乡镇超市以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扶持标准:村级便民连锁店改建、新建补贴1000-3000元;新建乡镇超市补贴5-10万元;改建补贴3-5万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后每个补贴10万元;区级配送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经验收合格补贴20万元。
金融机构也将进一步扩大授信额度,实行利率优惠,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信贷中介机构,设立担保基金,解决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免收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费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建设手续时,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收费项目。
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土地问题。各级政府在搞好供销合作社原有土地整合利用的基础上,积极保障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用地。对用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存量土地,允许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将国有划拨土地出让,并将出让金地方所得部分全额退还给供销合作社。对于供销合作社现有所属土地手续不全的,土地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免费或减费给予补办土地手续,以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加大税收扶持力度。除上级规定的税收扶持政策外,凡本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新增项目实现税收所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50%予以奖励。
简化审批检查手续。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项目建设审批、注册、登记、证件办理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提供方便。要积极支持农资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对经营规范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的商品(国家规定的特殊商品除外),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原则上只在企业配送中心进行商品质量、卫生等方面的检查。要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不合理收费,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秦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