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年,甚至十几年来,“三农”问题似乎已经成为每年“两会”上必不可少的焦点话题。在政协委员们关注“三农”的广阔视野中,如何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成为频频出现在两会提案中的焦点。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让社会各界对这一焦点的关注持续升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正在演变为政协委员提案中的一大焦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民主党派关注焦点
继2004年民革中央将推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完善作为正式提案以来,民革中央几乎在每年的“两会”上都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关注。“我们今年的提案,有10份都与三农问题有关,这延续了民革中央多年来对中国三农问题的持续关注。”来自民革中央的一位政协委员在参加十一届政协大会之前向记者透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仍然是我们今年关注的一个焦点。”
而民革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关注的热情,在民主党派中并非个案,在去年的“两会”上,民建中央也将提案的焦点聚焦在“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解决我国农村合作组织融资难”问题上。
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注上,民主党派似乎有着高度的默契,今年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言将会在台盟中央的提案里被提及。台盟中央的一位人士在会前的采访中,向记者表示:“自去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台盟高度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台盟各地机构也纷纷在地方‘两会’上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记者了解到,台盟浙江省委在此前召开的浙江省政协会议上,综合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规模、内部运行机制、外部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发展建议。台盟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正处于关键期,应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新近颁布的大好时机,加大力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无独有偶,台盟天津市委也在天津市“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尽快发展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适应时代发展,为农民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的提案。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来自台盟中央的一位政协委员向记者表示,台盟中央将各地台盟的议案材料整理后将作为大会提案之一提交到此次政协会议上讨论。
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 问题犹存
在采访中,多为政协委员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肯定,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起到了推动作用。
就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而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逐渐形成自己的特点:一是从行业特点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销售等多个行业,从区域特点来看,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鲜明的区域特色。如:浙江湖州形成了安吉茶叶、长兴粮油水果、德清水产、南浔家禽等几大特色专业合作社区;北京市兴办了平谷大桃、房山磨盘柿等特色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地都依托当地特色产品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二是合作社的构成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出资主要以货币出资形式为主。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结构以农民为主体,兼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农民自然人,人员结构比较丰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势头迅猛,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台盟认为,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够强,在面对“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时,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内部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另外,外部发展环境有待优化。运行成本较高,最突出的是用电、用地困难;税收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合作社进超市销售农产品遇到“壁垒”;农业保险等有待进一步普及推广。
台盟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与引导,推进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探索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路子,同时采取措施,推广普及农技新技术,提高农产品品牌化程度。
此外,应该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支持。解决合作社发展用电、用地等问题,为合作社发展添后劲;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合作社负担;加大对合作社财政信贷扶持力度,为合作社解难。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积极发挥农村信用社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在利率上给予优惠。
来自山西的政协委员刘野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受地域条件、成员数量、出资额和产品交易规模等因素的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带有规模小、实力弱的特点。单个、孤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和自身实力的限制,依然摆脱不了抗风险能力差的困境,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话语权,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进行“第二次”合作与联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扩大合作基础和生产经营规模,形成合力闯市场,才是改变农户弱势地位、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供销社应成为主要推动力量
作为我国现有的具有完整合作体系的供销社,能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起怎样的作用,也得到了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来自山西的政协委员建言,供销社应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合与规模扩大方面起引导作用。他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与联合,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依托现有组织资源,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发展道路。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组织起来的,目前国内最大、组织体系最完整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以来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致力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正逐步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因此,供销合作社是现阶段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与联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