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浙江省慈溪市蔬菜种植户陈孝芳从中国人保财险慈溪分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了83900元的保险赔款。 去年,陈孝芳花6000多元将自己家中的蔬菜大棚全部投保了农业保险。今年年初的雪灾使他家的多个蔬菜大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坍塌。通过现场查勘定损后,保险公司的同志就将83900元的第一笔赔款送到了陈孝芳的手中。这笔雪中送炭的赔款,解决了陈孝芳重建大棚所需要的资金。
然而,在这场雪灾中,很多农户由于没有投保,就没有陈孝芳这样幸运了。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2月23日说,雨雪冰冻已给我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78亿亩。而在这些损失中能够获得保险赔款的比重却很低。
农业保险遭遇尴尬境地
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月12日,保险业共接到报案85.1万件,已付赔款10.4亿元。相关业内人士估计全部赔款将超过85亿元。
然而,这其中农业保险的比重却相当小。“目前10.4亿元的赔款构成中,机动车辆险和企财险、建工险占80%以上,而受巨灾影响最大的农业领域投保率很低,赔款占比并不高。”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蛋禽养殖小区养殖户张计高一年内遭受了两次大灾的沉重打击。2007年夏季,他的6000只蛋鸡无一幸免,就连鸡棚、鸡笼等设备也悉数被冲毁,损失近4万元。
灾后他投入5万余元,重新盖鸡舍、养小鸡。“经过半年时间,才恢复成现在的规模,原指望通过春节销售挽回损失,谁料到又遭到雪灾冻害”,张计高说。由于鸡舍修建标准高,没有再出现倒塌、冻死蛋鸡的情况,但大雪封路后导致大量鸡蛋无法外运,已经错过了今年最好的销售时段,而且由于低温,出蛋率也明显降低,这一段时间一天要少产蛋几百只。
张计高说:“我想过买保险,但是保险公司不卖给我。找了他们很多次,他们说养殖业风险太大,保不起。我听说过政府出资补贴能繁母猪的保险,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也能享受到这样的政策。”
据了解,2007年8月以来,国家推出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湖北全省共有174万头能繁母猪参保,参保率达100%。雪灾发生后,母猪保险突显效益,目前已理赔近6000头,每头赔付1000元,挽回了众多养猪者的损失。
农民有需求,保险公司有市场,这本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一旦运作起来,却变成了农民有苦衷,保险公司也有苦衷。
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现状,可以这样来概括:农民想投保,但交不起钱;农民能接受的,保险公司又赔不起。也就是说,如果按商业化操作的要求制订保险费率,农民根本保不起;如果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订保险费率,则保险公司赔不起。高赔付导致了农业保险的高保费,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
如此一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就在这样的怪圈中徘徊,走到如此尴尬的境地。
农信社应有所作为
这次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给农信社也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不少受灾农民无力偿还农信社的贷款。试想,如果农业保险的普及程度高一些,农民与农信社的损失就会减少一些。那么,农信社在推广农业保险,与农民共同抵御风险方面能有何作为呢?
目前我国农民的保险意识还比较薄弱。农信社可以在提高农民参保意识中发挥作用。很多农民在没有遭灾时,总觉得花那个钱没有必要,这给农业保险的推广和立法带来很大难度。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认为,目前人们普遍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把政府列为第一道防线,这种意识要不得。正确的是应提高自我应对灾害的能力,在想到有些灾害自己无法承受时,要积极寻求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社会和政府应该是人们的第三和第四道防线。
农村信用社多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积累的人际优势和众多的基层服务网点可以有效解决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实困难,可迅速有效的宣传、组织、帮助农户参加保险。
农信社还应该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的运营,比如兼业代理、代收保费和代发保险金等。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拥有密集的营业网点,参与运营可降低农户投保的成本。信用社员工熟知农户情况,对其道德水准和经济能力了如指掌,对农作物的种植和牲畜的养殖十分熟悉,能协助保险公司对投保前的农户做出合理的考察,提供理赔的信息和依据。这样以来,不但为农民提供了便利,还增加了农信社的中间业务收入。
此外,农信社还应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提供更多、更有效地信贷支持。对信用社来说,参加保险的农户具有了更为可靠的收入保障,即使因灾害当期无法归还贷款,但因为有保险支持,还是能够迅速恢复生产能力,并偿还贷款本息。
国家支持力度有待加大
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让农民能买得起保险,郝演苏这样认为。他介绍说,在全世界范围内,农业保险都是属于政策保险。也就是说政府应当采取某种补贴的方式来鼓励保险公司经营、推广、普及农业险。在美国,农作物保险的保费50%以上都是由政府承担;日本政府则依据不同的农作物设定保费补贴,最高甚至可达70%以上。
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列支21.5亿元的预算额度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其中,对吉林等6省(区)的5种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给予10亿元的预算额度,对全国能繁母猪保险给予11.5亿元的预算额度。这些补贴政策极大地激励了各地试点农业保险的热情,2007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超过50亿元,是2006年的6倍。
湖北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邹进泰认为,2007年我国试行政府补贴保费、市场化运作的能繁母猪保险,对于生猪产业发展、猪肉市场供给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效果,这表明,对于更广泛的农产品供给领域来说,应该逐步探索和实行有效的农业风险损失补偿机制,最终提高农民和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不过,目前地方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缺乏长效机制。不少省、区、市虽然在试点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时提供了一部分财政补贴,有的补贴保险费的50%,有的补贴35%,但是,全面铺开以后,财政补贴的压力必然增加,这是农业保险难以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且,农业保险之所以难以推广,与相关法律滞后也有很大关系。一方面,国家目前还没有农业保险法,地方也没有农业保险方面的管理条例。我国《保险法》主要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在农业保险方面很多问题没有法律界定。另一方面,对农业保险业务,国家尽管有一些鼓励、优惠措施,但目前还只是对种植业、养殖业险免税,对其他农村保险业务还是照章纳税,这也不利于风险大、成本高的农业保险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