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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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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紫玉板栗专业合作社由“官办”转“民办”


  本报讯  河北省兴隆县紫玉板栗专业合作社通过一系列改革,由“官办”转变为真正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社。

  一是成员资格转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成员入社资格认真审查和调整,对不符合入社资格的兴隆县社和机关工作人员退社,对超过比例的3个基层社、2个板栗加工企业、8个板栗收购站等13个单位成员和部分非农民成员要求退社,其余成员重新入社。目前,专业合作社成员共有50人,其中农民成员46人,占成员总数的92%;单位成员(蓝旗营供销合作社)1个,占成员总数的2%,完全符合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规定。

  二是组织形式转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重新进行注册登记,把组织形式由“集体”性质,转变为 “专业合作社”性质,全体成员共同出资6.47万元。

  三是管理方式转变。县社从专业合作社中退出,由过去的“统管”转向了“指导、扶持和服务”;专业合作社实行成员大会制度,一人一票,不设附加表决权,凡是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由全体会议决策;理事长由板栗经纪人刘占海担任;住所也由县社迁到了板栗主产区,贴近产业,贴近农民。

  四是运作机制转变。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自我管理机制、自我调节机制,不断理顺内外关系,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更好地适应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五是经营模式转变。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使专业合作社的效益体现为成员的收入增加;开展市场调研,提供产销信息,帮助成员解决生产和市场脱节的问题;发挥区域产业优势,组建板栗生产基地,为扩大生产经营和拓展致富门路开辟新途径。

  六是营销手段转变。除了继续推行“合同”、“订单”销售方式外,还采取多种营销方式和手段。积极组织成员开展直销;不失时机地参加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经贸洽谈会促销活动;开展网上销售和订单业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产品的知名度。

  七是财务制度的转变。暂定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建立“三账”制度:成员个人账户,记载成员的出资额,量化该成员的公积金和交易额;非成员交易账户,记录和非成员的交易额;建立会计账簿,记载财务收支、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的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专业合作社收益和盈余分配以及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情况。

  八是盈余分配转变。一方面取消了提取公益金和风险金,只从当年盈余中提取10%的公积金,除了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外,其余按照成员的出资比例转为成员出资;另一方面继续保留“让利收购”,可分配盈余的60%按成员与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按比例量化到成员。(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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