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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网”何待“鱼死网破”时

左崇年

  广东佛山三水区发生“2·14”烟花仓库爆炸事故后,为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佛山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的烟花爆炸安全大检查。(2月19日《安徽商报》)

  当地相关部门通过调查认为,粤通公司存在库区无围墙的严重缺陷,从现场发现残留的最大规格为12号的礼花弹外壳和造成爆炸威力分析,该公司存在使用C级仓库违规超量储存A级产品现象。虽然具体的事故原因还未查清,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安全管理视同儿戏,违规超量储存。

  事故发生后,采取“拉网式”检查烟花爆竹安全,严厉处罚非法经营储存单位,这些措施当然是积极必要的。但是如果“拉网式”的检查总是在事故发生后,那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对已经造成的损失不会有任何作用。这种被动的“拉网式”安全检查惯例是安全管理的大敌,应该引起我们警醒和深思。

  假如三水的有关部门把“拉网式”的检查放在平时,在事故发生前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检查监督,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范网络,那么三水的“连环爆”事故完全可避免。

  事故后的安全补救措施当然是需要的,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人们都应从三水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从这惨重的代价中举一反三,走出“阳光总在风雨后”的不作为状态,打破安全管理重视总在事故发生后,走出“拉网”式检查总在“鱼死网破”时的怪圈。惟此,安全工作才能防“爆”于未“燃”。(相关报道请见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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