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立足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省系统已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86家,回收经营网点2000余个,2007年1-11月,实现销售各类再生资源148.6亿元。
主要成果:一是探索建立了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其中,宁波市供销合作社争取政府重视,全面启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工程,工程由经营规范的社区回收站、统一标准的收废运输车辆、收废网络服务中心和再生资源市场四块组成,计划2008年完成。绍兴市供销合作社根据市政府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合综合性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温州、慈溪等市供销合作社也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启动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回收利用体系。二是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各地供销合作社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企业存量资产为载体,加快再生资源市场开发建设。目前全系统已拥有各类再生资源市场10多家。杭州、嘉兴和湖州等市供销合作社一方面充分利用临街闲置地产,配合市政规划和市容改造,利用现有网点相对集中建设旧货市场。另一方面抓住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环境整洁、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交易行为的契机,争取支持,在城郊结合部或废旧物资集散地,兴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取得较好成效。三是回收企业的联合合作迈开步子。依托省再生资源公司和区域性龙头企业,广泛开展联合合作,提高了回收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省再生资源公司在全省设立的20个分公司有15家是与系统内企业合作,通过联合合作,显著改善了公司的经营状况,2007年1-10月已实现销售额100亿元。四是内部管控不断加强。回收企业普遍加强了行业自律,从制度建设着手,建立货场建设、货物流程、发票管理、资金结算、技能培训、人员管理等一整套管理制度,把国家废旧物资经营政策融入到企业管理之中;同时,强化管理,控制税收风险。省再生资源公司除按照制度规定对分公司进行严格管理外,还要求各分公司对废旧物资流程的每个环节建立相应的单证和台帐,并安装电子摄像设备,实时录象监控,即时登记检查,受到了国税部门的充分肯定。
(浙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