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通知,2008年该区化肥供应继续实行价格监管,要求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继续强化对化肥出厂价格的管理,主要生产尿素企业的尿素出厂价在每吨1500元的中准价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15%,即上限为1725元/每吨。中石油以及区内各化肥生产企业通过本系统销售公司直接销售的化肥,一律执行出厂价。相关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对化肥零售价格实行周监测上报制度,及时向农民发布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信息。 (王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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