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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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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公告增加589个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本报讯 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

  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总体上看,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本规定自2008年 1月21日起执行。(张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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