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7年12月29日18时33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顺发煤矿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共有21名矿工在井下作业,其中2人获救,1人死亡,18人下落不明。
29日22时30分左右,赶来支援的鸡西矿业集团救护大队的第一小分队入井进行现场勘察。救援队员勘察后报告井下冒落严重且有害气体浓度较高,救援难度较大。有4个救援小分队轮流进入井下疏通巷道,开展多次救援,但由于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过高,救援难度依旧较大。
据初步调查,本次事故可能为瓦斯和煤尘积聚超限引起爆炸。调查人员同时查明,事故矿井是由于在停产延续期间私自开工生产而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司公布的资料显示,该矿为私营煤矿,证照已经过期,正在办理延期手续,原设计能力3万吨/年,核定能力4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已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黑龙江煤矿监察局哈南分局于2007年11月26日到该矿监察时,发现有生产行为,下达了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的指令,但该矿仍非法违法生产酿成事故。
在日前召开的国家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强调,黑龙江牡丹江市顺发煤矿“12·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该矿一是生产能力核定存在问题,设计能力3万吨,核定到4万吨,明显利用能力虚核来逃避关闭;二是瓦斯防治存在重大隐患,通风能力不足,局部串联通风,防尘水管冻结,监测监控系统形同虚设;三是违规生产,年产3、4万吨的小矿,井下竟有四个掘进头、四个采煤面,严重违反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程标准;四是证照不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而继续开采生产;五是抗拒安全执法,对黑龙江煤矿监察局哈南分局和牡丹江市安监局分别于11月26日和12月13日下达的停产指令置若罔闻。
李毅中说,从这次事故可以看出,有一些确实存在着核定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问题;一些小煤矿仍然多头掘进、多个工作面违规作业;一些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或已纳入整合煤矿,仍然违法生产;一些小煤矿仍然存在严重隐患。对这些小煤矿,必须下决心整治,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要依法惩处。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