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0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海口市举行了挂牌仪式。作为全国最后一家挂牌开业的省级联社,它的诞生,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全面建立,标志着从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对于农信社省联社管理模式弊端的讨论,在业内已是老话题了,关于它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种质疑:一是省联社职能定位的缺陷。省联社作为上级主管机关,对基层农信社实行的是全面管理:从业务流程到财务费用审批,从信用社高层领导的任命到普通员工的录用,从经营目标制定到经营效果的考核。这种“法人”全方位管“法人”的做法,一方面,使县联社统一法人治理结构变成一种“形式”,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制度难以体现;另一方面,这种全面管理会使基层信用社经营失去活力,经营机制转换的内部动力不足。
二是省联社的“指导”、“服务”职能不能有效发挥。此次改革把农村信用社交由省政府管理,而省联社又作为省政府管理信用社的代管机构出现,因此,省联社虽属一级法人机构,但不属于企业法人,其主要职责就是“保一方平安”,至于信用社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改革成败,省联社管多管少、管与不管与个人利益关联不大。在这种权责利相脱离的情况下,省联社的“指导”、“服务”职能很难有效发挥。
三是存在管理层次多、监管部门重叠的问题,增加了基层社负担,有时无所适从。而且下级社要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给省联社作为管理费,与上级社提供的服务不对等。
其实对于省联社模式的改革设想,只是农信社改革走向深入的一种表现。这样一种表现说明,农信社改革越来越市场化。无论是省联社改革的酝酿,还是基层联社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归根到底都是在按照市场化的规则完善自身,寻求在市场竞争环境下良好的发展空间。
事实证明,这样的发展思路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在市场化的尺度衡量下,我国农信社系统已经开始产生分化。那些在市场化改革路径下走得越早、越远的农信社现在已经获得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以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商行为代表的一些改革步伐快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对外扩张的发展步伐,甚至已经有实力登陆证券市场,谋求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而这样的发展速度和成果,对于谋求长远发展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言又是必须的。因为未来的农村金融市场也必将像城市金融市场一样,面临“短兵相接”的激烈竞争。2007年12月13日,设于湖北随州曾都的汇丰村镇银行正式开业,这是首家进入中国农村市场的国际性外资银行。
相信汇丰银行的进驻,仅仅是个开始,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村经济的复兴,以外资为代表的各路资本涌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时代也为时不远,留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补功课”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除了加快改革步伐、完善自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