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07年12月2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农村消费贷款:能否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本报记者 蔡靓

  “孩子的学费,水、电、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都在不停地增长,我们这些低收入家庭负担加重,我们不得不存钱来保障自己的生活。虽然想过贷款买家电,但是这样会增加(经济)负担”,山东菏泽一位农民对记者说。

  在我国农村,需要消费信贷的农民有很多,但是像这位农民一样需要消费信贷、却又不敢借消费贷款的居多。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日趋振兴,农民消费贷款的规模与层次已发生了突破性的变化。在一些地区农民消费贷款,已经成为农信社不可或缺的主要业务之一。但是农民消费贷款虽然发展前景广阔,却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前景广阔

  目前看来,除了较为普及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够满足部分贫困学子上大学的需要之外,其他方面的消费贷款如住房消费信贷、农机消费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医疗消费信贷等业务,还没有得到广泛开展。

  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把翻建住房作为家庭的重大消费投资,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为改善生活环境,逐渐把住房目标瞄准到集镇商品房。不少农民在翻建或购买住房时,普遍资金不足,他们十分需要得到这方面的扶持。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就推出了“凤凰家园住房贷款”业务,可以发放住房按揭、二手房按揭、商铺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江西省崇义县农信社也推出了农民住房贷款业务,向收入稳定、讲信用、在政府规划内建房的农民,发放1-3万元不等的贷款。

  如今农民注重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对购买农机的热情较高。他们需要运输车、拖拉机、收割机等中小型农业机械,购买农机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这也成为农村消费信贷的新热点。

  耐用消费品信贷也是农民对于消费信贷的需求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电、洗衣机、冰箱等耐用消费品在农村已成为消费时尚。但由于日常农业投入和生活支出较多,农民的务工和农副业收入又有明显的季节性,农民十分需要短期性的消费信贷,以解其燃眉之急。嘉兴市农信社就曾推出汽车按揭贷款,帮助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成为有车一族。

  此外,目前医院的医疗费用越来越高,特别是大病住院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农村一般家庭的积蓄有限,一旦患上重病,就是倾其所有,他们期盼获得消费信贷的帮助。

  农民消费贷款业务的拓展,既能有效改善和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又能促进信贷业务的发展。同时,农民消费贷款具有额小、分散、流动的特点,符合农信社的经营理念,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能较好地防范与控制信贷风险,体现了信贷运行安全、效益的原则。

  发展受限

  虽然农民消费信贷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依然侧重于生产经营性小额信贷的发放,农民消费贷款仍然不够普及。

  农信社认为发放农民消费信贷风险较大。农民自身经济条件较差,造成消费信贷借款者无力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可能性较大。此外,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受气候影响较大,农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大。银行信贷投放普遍“嫌贫爱富”,多数需要贷款支持的贫困农户,限于自身承担风险能力弱而不能成为信贷支持的对象。“目前发展农村消费信贷,风险和成本都比较大,我们也担心把钱借出去之后收不回来”,江苏某农村合作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农民存在“先存钱,再花钱”的传统消费观念。一些农民用于改善生活的超前消费,大多也习惯于向亲友借款为主,即使资金相对宽裕也不愿超前消费。有钱存进银行,仍然是当前农民的首选,中国大多数农民还无法接受“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观念,传统的消费理念大大削弱了农民对消费信贷需求的表现。

  另外,近几年农资价格大幅上升,以及建房、子女教育、医疗、子女婚嫁、赡养老人等支出更是让农民感觉未来负担较重,加上当前社会保障水平不高,使农民增加储蓄以自我保障,农民消费信贷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表现出来,消费的延迟降低了消费信贷的发展速度。

  因地制宜是关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农民消费贷款开展较多的地区,多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如北京、浙江等地。因此,要想拓展农民消费贷款业务,因地制宜是关键,农民消费贷款的业务,必须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

  当然,建立农村消费贷款担保机构,全面开展信用户评定活动,为农村金融机构解除后顾之忧;以及改变农民固有的消费观念,也是发展农民消费贷款业务的必要条件。

  首先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信贷需求而开展业务。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农户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大力发展如建房、购买保险及添置家用电器甚至是汽车消费贷款等农民消费贷款。如浙江省东阳市农村信用社先后发放用于农民建房、购买保险及添置家用电器等消费性贷款3.6亿元;嘉兴农村合作银行除了积极发放农户一般生活消费贷款外,还先后推出了汽车按揭贷款、商品房按揭贷款等专项消费贷款业务。 

  另外,财政部与商务部12月22日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这三省的农民将可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同时还可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毫无疑问,此举将激活农民对家电的需求,农村金融机构也可以利用这一机会推广耐用消费品贷款。

  对于农村经济不及一些沿海地区发达的省份而言,可以适当发放农民购买农机贷款以及建房贷款,帮助农民先富起来,然后再发展购买耐用品消费等对农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要求较高的消费贷款。2006年,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机总公司与该县信用联社针对农民购买农机具资金短缺的困难,联合推出一项农机消费贷款新业务,对于购买大型农机具的用户,农机公司不仅从价格上对农民给予优惠,而且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和延长售后服务时间。农户只需要将首付款的40%交到农机公司,就可以把所需农机具开回家。其余60%用三户联保、财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等形式,到信用社贷款付给农机公司。此外,农村金融机构也可将国家发放农机补贴作为普及购买农机贷款业务的“助推器”。

  其次是要建立农村消费贷款担保机构,全面开展信用户评定活动,创建农村信用环境。通过各种途径建立农村消费贷款担保机构,既能解决农民消费贷款担保难问题,也能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为推进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推进创建信用工程活动,对农户家庭全面开展“信用户”评定,可根据农户家庭的人员素质、信用程度、资产、经营和经济收入等状况,以严密、科学的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农户的资信等级,并按其资信等级授予相应的信用贷款额度。

  以嘉兴市农村合作银行为例,他们针对目前嘉兴农村经济的实际,对于一般的农户家庭均可以发放在5000-10000元以内的消费信用贷款,不必采用保证、抵押贷款方式,10000元以上的才需要保证、抵押贷款。

  同时要加快农村个人征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农户信用监测系统,对于有不良信用纪录的农户则应“另册”处理,列入“黑名单”,严格控制消费贷款,以有效地保证信贷资金安全。

  最后是转变观念,推进农民消费贷款业务。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信贷运作中,由于受“先生产、后生活”的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对农民消费贷款缺乏应有的扶持力度,缺乏应有的热情与服务。其实,生产与消费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意识,积极拓展农民消费信贷业务,培育和发展农村消费市场,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当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也是必备条件之一。农民消费贷款的推广、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是几个人、几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就能解决的,需要多方面的支持、配合和努力。也许解决了以上问题,农民“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将不难实现。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