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成功喜悦——支建煤矿救援
河南支建矿业有限公司“7·29”淹井事件发生后,69名矿工被困井下,他们的生命安全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这么多矿工的生命很可能被透水侵吞。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和当地政府立即启动了紧急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并及时排除了瓦斯和二氧化碳有害气体聚集、井下存放的炸药雷管等危险隐患;除了企业救援队伍的倾力相助,武警官兵也投入到紧张的抢险工作中;被困矿工也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们接收到地面传来的抢救讯号和食品后,互相鼓励,积极自救——正是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才使69名矿工在经过76个小时后,于8月1日12时50分全部获救,化险为夷。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肯定救援成功的同时,也指出支建煤矿在防范透水、治理水害上,以及在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最终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
最慢的审判——七台河矿难审理
一个案件需要多长时间来审理?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集团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71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93万余元。然而,今年12月,李毅中在黑龙江督察工作时 “我有意识地一定要去七台河,看看东风煤矿。”然而,当他询问这11个人的责任追究情况时,却惊奇地发现,2年了,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还没追究到位。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建议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齐利民等11人移交司法机关查处。2005年12月13日、14日,七台河市公安局将1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006年4月10日,七台河市公安局基本结案并形成卷宗。但七台河市检察院认为,缺乏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技术鉴定报告及现场勘察资料,案件的主要证据不足,无法确定事实和责任,暂时不能批捕,并要求尽快搜集相关材料。期间,2006年1月和3月,市检察院先后向市公安局下达了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提出已经超出法定羁押期限,要求纠正。到2006年7月6日,七台河市公安局仍未拿到两个报告,此时已超过法定羁押期限174天,迫于办案期限的压力,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对于办案迟缓,七台河市有关部门认为,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不够,具体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强,专业素质不高,对这样一起特大矿难责任人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也影响了诉讼进程。
12月22日,七台河“11·27”矿难案终于一审宣判,5名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6年至3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最回天乏术——华源煤矿透水
当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华源有限公司172人被困井下的消息传来时,震惊全国。这起事故是因为8月16日至17日山东省新泰地区两天集中降雨引发山洪暴发,导致汶河东都河床冲垮,最终导致了华源有限公司洪水淹井事故。
虽然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进行长时间的搜救抢救,调来了多个排水装置进行排水,但是由于地势以及当地天气因素的影响,使得最终回天乏术,无功而返。
这起事故最终以自然灾害而“结案”,但是,自然灾害并不能成为掩饰事故的借口。事故后,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提出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对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要查清塌陷区、废弃井口等与矿井的联通情况。并再次严申:对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大雨、暴雨期间要停工撤人,在停雨之后确认隐患已消除才能恢复生产。
最艰难的行动——煤矿关闭工作
李毅中在2007年新年贺词里提到,2007年是安全生产的“落实年”和“攻坚年”,也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根据统计,三年来全国已经公告关闭煤矿11618处,到今年11月底已经关闭10412处矿井。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列入资源整合的煤矿7703处,计划整合为3408处矿井,总体上离原定年底整合矿井规范进入技改程序有比较大的差距。
但是,目前各个地区整顿关闭工作仍然很不平衡。李毅中日前在煤炭资源整合会议上强调,对剩下1000多个已经公告但还未关闭的煤矿,必须在年内关闭、关死,不留后患。如今煤矿关闭工作已经进行了三年多,但是还没有完成。所以,煤矿关闭工作还有一段很严峻的路要走,这个工作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
最严酷的战争——打击事故瞒报
打击事故瞒报的行动从来没有停止过。为了达到“重典治乱”的目的,今年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3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些都使打击瞒报行为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障。
另一方面,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出通报,要求依法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报要求,坚决依法惩处瞒报事故、责任人逃匿行为。要加大对发生事故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且瞒报、逃匿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今年处理了一部分瞒报事故,其中就包括“3·18”苗匠煤矿瞒报事故。4月27日上午,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苗匠煤矿“3·18”矿难瞒报事故责任人进行公开宣判,苗匠煤矿投资人王建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获刑的还有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主任姬建龙等22名相关人员。造成21名矿工死亡的责任人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最持久的行动——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2007年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从此拉开了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序幕。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目的是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
从5月到日前,这次专项行动经历了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以及对“回头看”工作的再督查阶段。根据统计,到11月末,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内,有2761523家企业和单位共累计自查隐患4871284项,已自改4553137项,整改率93.5%。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中,全国共检查重大基础设施210071处,查出安全隐患156564项,已整改127723项,整改率81.6%。
全国已掌握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单位156187个,已取缔129919个,其余正在打击过程中。其中煤矿:已掌握37561个,已取缔36485个,正在打击1076个。
最惨烈的事故——堤溪大桥吞噬64人
一边还在拆大桥的脚手架,准备迎接大桥的竣工通车,不料想,几声轰隆隆的巨响,大桥就整体垮塌,正在进行拆除作业的150多人被坠落的大桥掩埋——64人最终遇难。一位幸免于难的工人回忆说:“从掉混凝土、小石头到垮桥最多只有3分钟。”他记得,大桥四孔依次垮塌,“轰!轰!轰!轰!”连续几声巨响,不到10秒钟,整座大桥就全部垮塌了。一位目击者称,“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的惨烈场面是“4个拱的石拱桥全部垮掉了,连桥墩都只剩地面上一小截。到现在为止只清理完西边这一个孔,就是凤凰到山江的公路这一段。我自己看到6具尸体,有一具只剩半截了,胸部以下都找不到了。” 由于被石块、混凝土块掩埋的人数过多,以至于在搜寻现场时,有的地方根本无法使用大型器械,只能靠人工挖掘。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由于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现场管理混乱、盲目赶工期,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大桥垮塌。(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