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很快就要过去了。这一年,在安全领域发生了很多事。这些事,给我们带来了或者伤痛,或者惊喜,或者气愤,或者期待的情绪。其中有些事,值得你我铭记。
来自国家安监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1月1日到12月23日,我国共发生重大事故81起,死亡和失踪1193人,同比减少7起、109人。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我们不会忘记,4月16日19时40分, 河南平顶山市宝丰县王庄煤矿井下发生煤尘爆炸事故,33人遇难,并造成15名救援人员受伤。8月17日,洪水溃入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华源有限公司井下,造成172人被困井下。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人遇难。这几起煤矿事故说明,煤矿事故依然是安全生产领域内伤亡人数比较多的事故,瓦斯爆炸依然是煤矿安全的头号大敌。
今年,建筑施工方面发生了2起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的事故,8月13日17时, 湖南湘西州沱江堤溪大桥在拆架时全部垮塌,共造成64人死亡;11月20日8时44分, 湖北省恩施州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洞口处岩石垮塌,造成一辆客车被岩石掩埋,至少有35人遇难。
火灾方面,10月21日21时50分左右, 福建莆田市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20人受伤。
冶金企业方面,4月18日7时45分, 辽宁铁岭市清河区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钢水包脱落,造成32人死亡, 这是近年来冶金行业一次性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
相比于2006年没有发生一起死亡百人以上事故来说,今年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些事故的发生,带来的不仅仅是国人的愤怒和悲痛,还应该有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担责。
我们不会忘记,这一年,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继续推向纵深;我们不会忘记,今年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果,而且查出了不少隐患,避免了部分事故的发生;我们不会忘记,国家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瞒报渎职的行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涉及到危害矿山安全刑事案件的处理更加有章可循;《突发事件应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也得到重新修订……
同时,我们也会注意到这些不太显眼的变化。安全标准方面,《全国安全生产2007-2010年标准化发展规划》勾画了标准发展的蓝图;五大行业标准、33项煤炭行业标准已于近日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回首2007年,我们感受了伤痛、揪心,也一起感受了感动、感激。当2008年到来的时候,我们挥手向2007年说再见:再见,这一年的痛。我们要重整旗鼓,在2008年播种更多的希望种子,收获更多安全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