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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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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评选平面媒体投票规则


  1、 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01―60)。

  2、 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

  3、 填写选票时,请用碳素笔将所选候选人姓名后的“○”涂黑。

  4、 一个身份证号或军人证件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并且一张选票不得超过10人,否则选票无效。

  5、 从《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杂志上剪下的选票有效,复印票无效。

  6、 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7、 此次投票数据将在统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确保准确与权威性。

  8、 投票截止日期:2008年1月20日24:00(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无效。

  9、 选票请寄至:北京市西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6区12号楼中华合作时报,邮编:100070。信封必须写明信件邮发地所在省份。

  10、投票时请将2007“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字样的统一标识(本版中部右下角)剪下,贴于信封邮政编码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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