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 韩俊——
允许农地抵押利远远大于弊
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对于农村金融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在现行的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金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农村最缺的就是抵押品、担保机制。农村和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产品、经营周期的特殊性,使其在涉农融资中往往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严重制约了信贷的获取。当前农村贷款难问题突出,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难以找到有效的贷款抵押资产,贷款担保难。在这种背景下,允许农村土地抵押成为解决问题的必要手段。
虽然允许农村土地抵押仍然涉及到不少法律、制度层面的问题,但总体来看,允许农地抵押利远远大于弊。因此,加快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对于农村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通过对国外农村信贷问题的考察发现,在越南80%的农户可以在正规渠道借到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国农村的土地市场,尤其在越南南方是非常发达的,农民可以随便拿着农村的土地去做抵押,它的土地市场支撑了金融市场。
农村土地抵押并非土地私有制的产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完全可以进行抵押,只要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原则,抵押仅限于农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不会改变农地用途和性质。
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张云——
服务“三农”必须坚持商业化运作
农行充分重视面向“三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着力发挥农村金融市场的骨干和支柱作用。
有人说,农行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与服务“三农”的公益性之间产生越来越明显的背离,而实际上,农行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商业化原则,商业化运作是农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已经进入了三个阶段,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面向“三农”和商业运作的有机结合,遵循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服务、发展与管理并重,才能建立健全配套的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不断提高“三农”业务的质量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每一家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找到自身服务“三农”的切入点。对于农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我们总体上是面向“三农”,但对于不同的农村金融的需求,农行会注重发挥大型商业银行专业化服务的优势,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城镇化建设、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农村中小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资源开发、农民生产生活和公共金融服务等8个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鉴于农村金融业务与城市金融业务在运行上的区别,农业银行将根据城乡业务的不同管理要求,从绩效考评、信贷管理、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和产品创新等方面为“三农”和县域业务实行专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按照贴近市场、贴近客户、贴近“三农”的原则,创新管理模式、下沉经营重心、完善产品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并将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业务发展策略,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客户、不同类型的业务和服务方式,不搞“一刀切”。
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副理事长、主任 张健民——
支农工作做到“四结合”
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信用社做好支农工作,关键是要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重大预测和部署,充分发挥其特色,以创新理念引领工作开展,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
第一,将支持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十七大报告指出,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农信社过去基本是以发放小额贷款为主,主要是满足家庭养殖业的资金需求。目前仅限于传统业务和思路,无法实现农村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农信社在做好小额贷款发放,满足农户传统生产资金需求的同时,还应从四方面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传统产业实现规模经营;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和产品的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二,将做强传统主打产品与加快产品步伐相结合。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形成了一批与自身定位相适应的主打产品,如农户小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等,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三农”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层次、规模等都有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一方面巩固和发挥传统主打产品的优势,着力完善操作流程、方便农民办理业务上下功夫;同时要适应形势变化,挖掘潜力,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不断推出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三,城乡业务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是改革“三农”问题的坚决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县域经济的日渐繁荣,扶持城区经济发展成为农信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采取积极的策略,通过调整信贷,扶持那些县域经济中与“三农”具有紧密联系的相关产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以及副业迅速发展,可以促进城乡产业加速融合。
第四,将市场环境与弱势群体相结合。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农户更加需要帮助,信用社坚持改革与发展方向的同时,不能够忘记社会责任,必须积极探索市场环境与信贷相结合的途径,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