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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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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合作制理念和为农服务方向
—— 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系列评论之二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不仅对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意味着,中国特色合作社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客观产物。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竞争中产生的弱势群体为了生存发展,维护自身利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必然要走联合的道路。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城乡经济长期呈现非均衡发展的态势。城市和市民更多地在增长中受益,而乡村和农民却日益边缘化。农业是各类产业中低效益、高风险的弱质产业,农民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因此,广大农民只有在合作制原则基础上,走联合、合作的道路,才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进而扩大生产,增加收益。

  广大农民要组织起来,经常会遇到不少困难。比如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知识、难以协调错综复杂的关系、组织管理能力相对欠缺,等等。供销合作社是全国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制是供销合作社存在的理论基础,也是供销合作社的核心价值观。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为农服务,深得农民的信赖,与农民结下深厚的感情,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供销合作社可以并且能够领办、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融入并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成为农民经济合作强有力的带动力量。

  当前,供销合作社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联合发展的新阶段,不仅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要走联合发展的路子,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联合广大农民共同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坚定地坚持合作制理念和为农服务方向,这不仅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中国特色合作社事业的必然要求。

  供销合作社根在农村,只有坚持合作制理念和为农服务方向,才能实现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夯实社员基础、农民基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担当更重要的历史责任。

  合作社是以人为本的经济。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这些合作社基本价值观激励着人们为合作社事业发展不懈努力。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公平、公正与社会和谐。这与合作社的理念、原则是完全一致、高度统一的。

  中国特色合作社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快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就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合作制理念和为农服务方向,继承和发扬中国供销合作社人全心全意为农服务的奉献精神,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奋发精神,不断创新、永不言止的进取精神。为开创中国特色合作社事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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