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合作社刚成立时股东和社员才有100多个,现在不到一年时间已经发展到1000多个社员了。”江西省上高县牧业合作社的理事王勇先兴奋地告诉记者:“合作社成立当天就和农信社签订了6000万元的授信合同,农信社还给予合作社成员优先授信、优先贷款、优惠利率15%的贷款扶持政策。”
地处赣西中部的上高县,是全国瘦肉型商品猪建设基地县、全省渔业生产重点县,畜牧水产业是当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支柱产业。
上高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彭细萍告诉记者,为了促进上高县养殖业发展,解决养殖户融资难和单个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上高农村信用联社针对当地养殖户普遍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养殖户之间彼此较为熟悉、与当地的畜牧水产部门联系紧密的特点,通过养殖大户牵头,以信用联保的方式,组成了上高县养殖业信用共同体,分别成立了上高县牧业合作社和上高县渔业合作社,并为他们量身订制了养殖业信用共同体贷款。
扶持专业合作社
在养殖业信用共同体贷款操作过程中,上高联社按照“统一授信、单个负责、联保专用、优先优惠、属地管理”原则,以评定养殖户信用等级为基础,以信用联保为支撑,以资金封闭运行为保证,将入社养殖户真正成为“信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风险共同体”三者合一的共同体。同时,由于上高联社坚持做到贷前调查强调“实”、贷中审查做到“严”、贷后检查做到“勤”,而且充分发挥联保小组成员的互相监督机制,促使养殖户形成“诚实守信、互助互利”的良好道德,不但较好地破解了养殖户贷款难、单个抗风险能力弱的难题,而且增强了农信社控制贷款风险的能力。
成立联保小组。按照“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社员隶属乡镇的不同,设立联保小组,民主选举联保小组组长、监督员。并协定:联保成员将入股合作社的股金和每年收益的5%作为担保基金存入农信社,贷款未还清前不能支取保证金;联保小组同意成员在农信社贷款,必须出具联保决议;在社员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合作社其他成员代为偿还贷款本息。截至目前,上高县牧业合作社已在敖山、泗溪、新界埠、上甘山等乡镇组成7个联保小组,上高县渔业合作社在锦江、汗堂、南港、徐家渡、田心等乡镇成立了15个联保小组。
统一授信。上高联社组织专门的贷款调查小组对专业合作社社员的生产规模、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款能力、信用记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联保小组的还贷能力进行调查,分别评级授信,确定每位社员的贷款限额。2007年1月分别对牧业和渔业两个合作社授信6000万元和1500万元。截至9月底,牧业合作社有40户社员申请贷款1369万元,实际发放670万元,占申请金额的49%;渔业合作社有44户社员申请贷款1143万元,实际发放1024万元,占申请金额的90%。贷款“三优”。一是优先授信。在同等条件下,专业合作社社员贷款优先授信。一年一次核定授信贷款额度,可以多次随用随贷,减少了社员正常利息支出10%左右。二是优先贷款。专业合作社社员在信用社资金较紧的情况下,可以凭授信的贷款证直接到营业窗口办理单笔贷款,不仅简化了手续,也为社员省工省时。三是利率优惠。专业合作社社员的贷款利率比正常贷款利率下降了15%,仅此一项,每年信用社就给社员每一万元让利136元利息,按7500万元的授信额计算,每年可为社员节省利息102万元。
强化管理。首先,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贷款管理,出台了《上高联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贷款授信流程和发放流程。其次,贷款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员贷款账户由合作社会计结算部统一管理,并受上高联社监督。贷款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养殖原料,不得用于固定资产的投入或挪作他用。社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其他社员的贷款。当社员出售生猪或鱼的时候,当销售金额小于贷款时,按销售额的80%进入合作社统管的个人账户,再按销售额的20%返还给社员作为日常生活支出;当销售金额大于贷款时,则按贷款金额的80%进入合作社统管的个人账户。第三,对贷后管理进行强化。规定专业合作社组长负责协助信用社管理贷款,定期告知信用社有关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和贷款使用情况;信贷员对联保贷款实行“三包”,实行信用社主任负责制,严禁对专业合作社社员发放跨乡镇贷款。为激励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加强对社员的管理,对年度利息收回率100%、贷款本金收回率98%以上的专业合作社,以业务代办费的形式进行奖励。对年度利息收回率在98%以下和贷款本金收回率在95%以下的专业合作社则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共建双赢之路
通过扶持专业合作社,上高联社的经营业绩显著提升,专业合作社也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彭细萍向记者分析了取得这些成效的主要原因。
有效解决农信社放贷中的“短板”问题。信用社为了降低风险,对没有抵押的贷款做到少放甚至不放,这种规章制度也必然将一些具备种养专业技术但无抵押物的农民排除到信用社信贷资金支持之外。如果信用社统一授信给专业合作组织,将贷款初期审批权限下放到专业合作组织,那么社员贷款由以前主要找银行和信用社,转移到重点找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上来。在诚实守信、互助互利的道德约束下,一些以前因缺少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的农户,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支持下,可以获得有效的信贷资金。
有效控制农信社在发放支农贷款中的信贷风险。农业、养殖业都有着明显的弱质性,多年致富抵不过一次灾害,如去年发生的“高热病”,使养猪业及其外围产业遭受巨大损失,造成70%的贷款户不能按时归还贷款。而专业合作社实行贷款联保,在社员出现贷款债务不能按期归还时,先由联保小组承担债务的30%,其他的70%由联保队承担,确保信用社的贷款能够按时归还。专业合作社还建立了养殖风险保险体系,如牧业合作社社员按养殖的每头母猪每年交纳10元,生猪按实际出栏数每头交纳3元的标准收取养猪风险保险基金。在出现重大疫情或灾害时,经中国农业大学专家及合作社疾病诊治实验室论证,合作社风险管理基金委员会核实后,按照相应的补偿标准进行赔补。这些措施不但增强了社员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增强了信用社抵御信贷风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谓是一个“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多赢的平台。
可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通过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再把农民组织起来以后,使广大农民能够走到一起来,想到一起来,做到一起来,把人心凝聚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以后,除了给成员提供生产经营方面的服务以外,还可以提供教育培训、生活福利、文化活动等社会服务,促进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向现代文明转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广大农民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效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培养造就新型农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可以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架起了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既能反映群众生产生活的诉求,又可以传达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