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韩志峰) 11月10日,“海峡两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恳谈会”在京举行。来自大陆供销社及其专业合作社、台湾省农会、台湾基层农会和产销班的代表共计170多人参加了会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出席了开幕式并讲话。
此次恳谈交流活动由供销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合作指导部以及台湾省农会共同举办,旨在交流海峡两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探索两岸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推动两岸农产品贸易。
李春生在会上指出, 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发展合作经济的日益重视。目前,大陆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自身的规范化建设,这必将为两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创造新的契机和提供更好的条件。
同时,李春生表示,供销合作社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与台湾省农会等台湾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贸合作,推动双方经贸交流不断扩大,互利合作日益深化。
台湾省农会推广部主任林玉晓代表台湾省农会在致辞中表示:台湾省农会作为台湾地区最大、最健全的农民团体,将积极推动两岸在农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诚挚希望两岸农业交流更顺畅,期盼大陆更多农业人士来台参访。
据悉,2006年4月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受权在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宣布了15项惠台措施,其中的一项是“为帮助台湾农民解决水果、蔬菜丰产时出现的销售困难,供销总社等将根据台湾农民和农民组织反映的情况与要求,适时组织有实力的农产品供销企业和行业组织组成的台湾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一年多来,供销总社帮助广大台湾同胞解决水果等农产品销售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供销合作社系统所属企业2006年采购台湾丰产滞销的香蕉75吨、柳橙600吨,缓解了台湾地区“果贱伤农”现象,增加了果农的收入。2007年9月供销总社与福建超大集团共同组团赴台采购农产品,又与台湾云林农会、台南县玉井乡农会及台湾云林县物流中心签署了采购2000吨台湾水果的意向性协议。两岸农业合作组织间的合作交流得到了两岸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赞许。
又讯(记者 韩志峰) 在11月11日举办的“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上,总社合作指导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总社将于2007年12月26日—28日在河南郑州举办“海峡两岸合作社农产品贸易展暨‘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展示展销会”,并在此期间举办“海峡两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合作论坛”,以引导专业合作社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展示“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成果,促进供销合作社网络的双向流通,加强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和合作社交流。
届时,将有来自全国各地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台湾地区农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系统内全国性和区域性超市、批发交易市场和农产品贸易企业代表参加展销会。
据了解,目前展销会报名正在进行中,详情可登录“千社千品”信息服务网站(qsqp.chinacoop.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