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国农村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将从6个试点省(区)扩大到全部31个省、市、区。根据中国银监会最新发布的消息,上述决定已获国务院同意。目前,银监会正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近期将对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银监会称,近一年来,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另外,还有8家机构已提出申请,其中3家已获筹建。三类新型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21万元,占比50.9%;产业资本1953.89万元,占比15.4%;个人资本4292.55万元,占比33.7%。
截至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2446.16万元,存款余额19344.87万元,贷款余额11953.4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08.43万元,初步起到了将社会资金引向农村地区、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何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