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并核准《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章程》。河津农村合作银行于2004年11月被省政府确定筹建,今年4月6日中国银监会批复筹建, 9月27日中国银监会批复开业,成为山西省首家获准开业的农村合作银行,这标志着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
新成立的河津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起设立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0万元,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后,将为“三农”和河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成为该市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据了解,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将于10月下旬正式挂牌开业。
(张伟红 光泰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