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庆节前,江苏省金湖县供销合作社向农家店下发了评选“星级”农家店的标准,拉开了评选“星级”农家店活动的序幕。该活动已于9月底结束。
从2005年开始,金湖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兴办了183家农家店,并通过了国家商务部的验收。为了提高农家店的运行质量,确保农家店销售出去的商品货真价实,提高农家店店主合法经营的积极性,金湖县供销合作社开展了评选“星级”农家店活动。
评选“星级”农家店分为三个等级:最高的为“五星级”,以下为“四星级”、“三星级”。当选“星级”农家店的主要标准为:近年来,未被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查处;销售出去的商品货真价实;在周围群众中有较高美誉度;服务农民的事迹较为突出。
“星级”农家店的申报程序是自下而上,由店主申请,经基层供销社初审后推荐到该县供销合作社。县供销合作社根据基层供销社初审推荐上来的“星级”农家店,在所在乡镇进行认真考察并公示一周。183家农家店如无原则问题均可当选“星级”农家店。在当选“星级”农家店的基础上,根据农家店的规模及群众评价,供销合作社按比例评出五、四、三三个等级的农家店。该县对“星级”农家店”进行表彰、挂星牌,并对不同“星级”的农家店分别奖励。(滕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