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思磊 通讯员 王国政)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清收盘活工作的开展。首先制定了符合农村信用社特点的《不良贷款风险代理清收暂行办法》、《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暂行办法》、《内部招标清收不良贷款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其次,全省范围内推行集中管理,建立完善清收处置工作机制,探索不良贷款的划断管理,推进市场化处置。第三,积极强化内部责任清收,明确贷款责任人,加大考核力度。第四,注重加强与社会清收力量的合作,拓展外部处置空间。第五,建立拍卖机构备选库,建立了重大资产保全案件备案制度,初步构建了资产保全案件省级协调平台。
多措并举使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收到显著成效。截至6月底,按五级分类口径,山东省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占比分别比年初下降115.5亿元和8.1个百分点;按四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余额、占比分别比年初下降8.4亿元和1.3个百分点,比改革初期的2003年末分别下降239.7亿元和 18.8个百分点,降幅达到54.8%和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