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不是“独角戏”
不出所料,我国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总体继续呈上升趋势。
近日, 2016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在京发布。调查显示,去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总体发展良好,得分为72.38分,较2015年提升3.66分,呈现持续提升状态。
据悉,该报告已经连续发布5年,以法律与政策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等4项一级指标为框架,旨在为各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本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的提升主要得益于权利人满意度的提升,以及在法律与政策保护、管理与服务方面持续良好的表现。”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分析说。
中国版权协会副秘书长刘彬认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侵权案件受理量持续攀升,知识产权执法效果持续改善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预期,两者呈水涨船高之势。
然而,调查显示,与法律政策与保护、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这三项一级指标相比,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评价得分依然最低,亟须改善。
事实上,执法满意度已经多次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的短板。
“这说明执法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足与社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较高之间的矛盾较为明显,社会各界对侵权现象严重程度、侵权损害赔偿的及时性、足额性等方面仍普遍关注且最不满意。”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张雪莉表示,综合来看,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的诉求各有侧重,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的各自特点和优势的认知比较客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比较强烈。
调查结果还显示,90%以上的受访者希望调高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额上下限。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曾表示,在知识产权侵权维权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包括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甚至出现一些企业通过维权最后赢了官司但却赔了钱,甚至有赢了官司还丢了市场的情况。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推进《专利法》的修改,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恶意侵权行为实行惩罚性的赔偿措施。侵权赔偿额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但总体来说,肯定要比原来高很多。
本次是第四次修改《专利法》,修改力度很大,有33条之多,正在讨论过程之中。“目前,《专利法》修订已列入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在年内完成。”申长雨说。
申长雨表示,知识产权保护不是“独角戏”,而是“合奏曲”。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手段多样、渠道各异,单一模式或单一手段难以实现对所有类型和所有环节的保护。
“下一步,我国将积极推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多方联动、多策并举保护知识产权,坚持知识产权保护效率与公平并重。”申长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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