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出首张阻碍反垄断调查罚单

  近日,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山东省物价局依法对潍坊隆舜和医药有限公司(简称隆舜和公司)阻碍反垄断调查行为作出处罚,罚款12万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执法工作开展以来,执法机构对企业阻碍调查发出的第一张罚单。
  据了解,去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会同山东省物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隆舜和公司涉嫌原料药价格垄断行为开展反垄断调查。执法人员在隆舜和公司调查取证时,公司工作人员不顾执法人员阻拦,将执法人员已收集的U盘扔出门外,并阻挠执法人员找回,阻碍反垄断调查。

  有关负责人表示,隆舜和公司的员工在履行职责、代表隆舜和公司接受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时阻碍调查的行为后果应由隆舜和公司承担。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构成了阻碍反垄断调查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处罚。

  目前,罚款已经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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