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埃及“双反”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希望涉案企业都能重视埃及此次发起的‘双反’调查,积极行动起来应诉。”1月17日,在埃及对华钢制棒、卷和扦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会上,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表示。

  去年12月22日,埃及贸工部发布公告,对自中国、土耳其进口的钢制棒、卷和扦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倾销和补贴调查期均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我们已经下定决心,将积极应诉。”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对此次调查作出了积极的回应。

  此外,也有企业表示此前不了解埃及“双反”,并且还没有收到调查问卷,打算研究后再决定是否应诉。

  “即使只有一家企业决定应诉,我们也会帮助行业抗辩到底。”刘超表示。

  钢铁贸易摩擦频发积极应对是上策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我们向埃及出口了一二十万吨方钢。不过,由于市场不景气,近半年我们没有再向埃及出口方钢等钢铁产品,今后可能不再生产方钢,那么我们有必要应诉吗?”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提出疑问。

  对此,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中伦律师事务所专家回答说,如果企业今后5年内都没有计划向埃及出口钢制棒、卷和扦产品,那就没有必要应诉;需要注意的是,假如企业仅仅是不再向埃及出口方钢,但是可能会出口其他涉案产品,那么埃及政府就会以最高税率向该产品征税。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尤其是钢铁贸易摩擦日益增多。

  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案件数据库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共遭遇来自27个国家(地区)发起的119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涉案金额143.4亿美元,分别同比上升36.8%、76%。其中,几近半数的贸易救济案件针对中国钢铁产品,21个国家(地区)发起立案调查49起,涉案金额78.95亿美元,案件数量和金额分别同比上升32.4%、63.1%。

  “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形势严峻之时,全球钢铁行业都处于低迷状态,面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市场竞争,国外钢铁企业优势不再,因此热衷于使用贸易壁垒对其钢铁工业进行保护。”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说,面临频繁的贸易摩擦,中企更应该团结起来,积极应诉方为上策。

  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埃及“双反”仍不能轻视早在10年前,埃及就宣布承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领域给予中国企业非歧视待遇。

  但是,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高朋律师事务所专家提醒,埃及虽然不会采用替代国做法,承认中企产品成本价格和销售价格,但是为了本国产业的发展,他们仍然会采用一些保护性措施。他举例说,对于发起方起诉书中的内容,埃及的做法是不公开,他们曾经通过种种渠道试图了解起诉内容却未果,也就是说,中方很难知道埃及从哪方面认为中企倾销,在抗辩时比较盲目。

  在应诉埃及的案件时,中企最好避免埃及采用虚构产品的虚构价格。上述专家具体解释说,埃及在对比中企出口到埃及产品价格和中企在国内销售产品价格时,必须是同一类别、同一型号的产品。假如中企不重视这一项,埃及方面会以种种理由认为这两种产品不同,然后虚构产品、计算出较高的成本价,据此认为中企倾销这一说法成立,从而裁定比较高的倾销税率。

  “与欧美不同,此前埃及使用海关数据、不到中国进行实地核查,但是近两年却一改以往的做法,不仅实地核查所用时间几乎是欧美的两倍,而且核查的内容非常详细,包括工资单、车间报表、入库单等。”上述专家表示。

  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提示,此前,埃及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较少,大约每年一次,并且不少案件都是以零关税结案。但是近年来有增多的趋势,调查手段越来越严,裁定税率也越来越高,中企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今年,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更加困难,埃及只是一个开始。”刘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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