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东海无鱼”困局
海洋,以其博大的胸怀滋养哺育着人类,也为世代沿海而居的渔民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物质保障。
然而,近年来出现的海洋环境污染与过度捕捞等问题,引发海洋渔业资源持续衰退,也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01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相关政策减船转产,今年下半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又出台《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面对“东海无鱼”的困局,浙江省海洋渔业局专家围绕《通知》出台的背景及意义等相关问题做了如下说明。
推动渔民减船转产
问:据了解,这个《通知》并非浙江省出台的首个关于渔民减船转产的方案。此类方案最早出现于何时?新出台的《通知》有何特点和亮点?
专家:受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签订实施、传统渔场大幅缩减、捕捞产能严重过剩等因素影响,2001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出台相关政策,启动减船转产工作。2002年8月,国家出台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扶持政策,并在全国推开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这一政策在推出伊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按浙江省2011年渔业油价补助标准,平均每艘海洋捕捞渔船补助达到每千瓦900元到1800元。以一艘200千瓦的渔船为例,一年油价补贴最高可达36万元,而申请转产的一次性补助大约50万元。渔民转产转业积极性受到冲击,减船转产政策在2006年以后基本难以继续推进。在这一轮减船过程中,浙江省共压减4400多艘海洋捕捞渔船、上交双控功率指标约50万千瓦。
此次减船转产政策与原来的政策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政策的协同性提高了。原来的减船转产政策难执行下去,关键在于与渔业油价补助之间存在不协同,渔业油价补助制约了渔民减船转产的积极性,这次的政策是一个整体,一方面压减渔业油价补助,一方面提高减船补助标准,政策同时发力,协同效应明显。
二是补助力度提高了。原来的减船转产最高标准到过每千瓦2500元,现在仅中央补助就达到每千瓦5000元,并允许地方统筹资金加大补助力度。依据浙江省方案,前两年地方补助限额为每千瓦2500元,两项相加合计补助可以达到每千瓦7500元,且鼓励各地以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三是引导方式更灵活了。比如,方案对不同的作业方式采取了差别化的政策,优先引导老旧、资源杀伤大的渔船进行减船转产;再如地方补助标准逐年降低,引导渔民尽早转产,消除观望情绪。
四是保障措施更到位了。原来的减船政策比较单一,主要侧重于对减船的直接补助。这次减船转产,在浙江省深入推进“一打三整治”组合拳的总体部署下,顶层设计更加健全,保障措施更加到位。如各地在推进渔民减船转产的同时,还就渔民社保、就业、医疗、安居等方面都出台了相关优惠措施,形成了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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