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昌县供销合作社“三个强化”抓实农资打假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及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四川省平昌县供销合作社党委、理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区位特点及行业实际,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肥,促进了农业增收增效。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县供销合作社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亲自挂帅、相关职能股室为成员的“农资打假”领导小组,设立“农资打假”办公室在纪委。主要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各农资经营企业农资质量及价格的监督和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系统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依法进行及时处理,定期通报本系统农资商品质量信息。各农资经营企业也相应成立了“农资打假”专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协助和配合县供销合作社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整治,力求效果。一是建立整治长效机制。通过多年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有效的“打假”办法,即“望、闻、问、切”法。望:主要是看各农资商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三证”是否齐全,建立“经营户口”和质量档案。闻: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声音,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全民打假的社会氛围。问:通过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向群众询问农资商品使用效果,有无质量问题,价格是否合理,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和处理。切:主要是通过仪器抽样检测化肥的含量、农用机械的性能。二是灵活整治方式。主要采取了定期整治和不定期抽查办法。即在春、冬旺季,采取分别集中开展“农资打假月活动”;在淡储季节,对重点企业、网点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是严肃整治纪律。参加“农资打假”工作人员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循私舞弊,对查出来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一律封存。
三、强化服务,树好形象。在开展“农资打假”活动的同时,积极采取“双轮齐动”的办法,有效地督促农资经营企业把开展农资商品“三到户”服务活动与“农资打假”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服务”,实施供销合作社在活动中声誉、效益和形象“三丰收”。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活动,未发现一例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本系统出售,县、乡两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未收到涉及供销合作社企业生产、出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情况反映和举报信息,“购买放心物,须到供销合作社”已成为平昌这片热土上农民的口头禅。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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