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山西省农机“两补贴”农民得“双惠”

  自200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以来,这一政策成为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成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举措。近日,山西省又在这一政策上锦上添花。记者从山西省农机局获悉,今年山西省在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添加一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达标准的农机实行折旧补贴。目前,农机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按照补贴政策,山西将选取12个农业县(市、区)作为试点,试点均为省农机保有量大、农机作业量大、关键作业环节农机具数量严重不足的农业县。补贴机型主要为当前农业生产急需的玉米收割机、薯类收获机、8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等。其中,拖拉机补贴额为500~11000万元,收割机补贴额为3000~18000元。一台旧农机最高可享受1.8万元的折旧补贴,而且在购买新机时仍可享受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县(市、区)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合作社依照自愿原则向当地农机局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以折旧补贴最高的玉米联合收割机为例,农户通过申请并在指定企业拆解报废后,可获得1.8万元的折旧补贴。农户再购买新的玉米联合收割机时,除了这1.8万元,还可以继续享受机器价格30%的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山西省的累加补贴。这样下来,农民通过以旧换新购买农机具会更加便宜。

  据了解,一些农业县的农机作业量大,农民购机早,机器更新率低,农机技术和农机具落后,严重影响当地农业产量提高、农民增收致富。为实现山西省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更新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运用,山西省今年着力试点农机折旧更新补贴这一惠农政策。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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