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实施水产品“产地准出”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4日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按照加快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逐步推进产地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消费安全。
从今年开始,按照农业部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吉林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产地监管和源头控制,加强水产品苗种、投入品抽检力度,加大渔需物资打假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渔业企业生产行为。继续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渔业,通过建立各类示范基地、推广先进技术等,扩大水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重点推进无公害水产品认定、认证工作。力争年内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处。 王文辉
(责任编辑 曹杰)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临沂市做大做强鲟鱼产业
- 下一篇:烟台出台水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办法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