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重新修订《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4日
为进一步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财政部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重新作出修订。
办法规定,财政部根据每年地方报送数据确定生猪调出大县,按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及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的因素计算,将切块后的90%奖励资金直接分配到县。对达不到规定标准,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县,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可以纳入奖励范围。
为更大调动生猪非主产省及西部省区发展生猪生产能力, 综合考虑各省县级区划数和上年生猪调出大县个数等因素,财政部对年度奖励资金总规模的10%切块给地方,由地方自主安排到对本省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重要作用的大县。地方自主安排大县时,要制定公开、明确的入围和奖励标准。原则上,县的生猪年均出栏量、调出量等指标应不低于一定标准,且每个县的奖励资金不少于100万元,避免资金分散,影响政策效果。
(责任编辑:高徽)
![]() |
![]() |
![]() |
![]() |
![]() |
![]() |
![]() |
![]()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两部委:支持部分城市试点肉菜流通追溯
- 下一篇:我国水产品出口额连续10年居全球首位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