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肉品上市须持“两证两章”

  从日前召开的山西省畜禽屠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后全省只有取得“两证两章”的肉品,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人员的检疫合格印章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屠宰企业自身的检验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印章,才能够上市流通。

  会议要求,对于已取得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派驻检疫人员,对屠宰的畜禽实行屠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肉品要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并出具合格证明;屠宰企业自身要对屠宰肉品进行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肉品要加盖检验合格印章,并出具合格证明。全省肉品只有取得上述“两证两章”才能够上市流通。

  会议要求,各市、县要认真做好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凡进入定点屠宰环节屠宰的畜禽,必须有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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