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管理制度 规范资产运营

  为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维护社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河南安阳县供销合作社依据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于近期制定并在系统内下发了《安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出台后,使县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实现了“三化”。

  (一)制度化。一是建立健全了社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层层负责,相互制约;二是完善了请示报批制度。基层单位资产运营一律先请示,待县社批复后再实施;三是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基层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并执行县社合同鉴证程序;四是严格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七种违反社有资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及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规范化。一是规范了资产管理档案和资产台账。县社建立了电子表格、图片、证照“三位一体”的资产管理档案,基层单位建立了社有资产动态管理台帐;二是规范了社有资产管理程序。明确规定:基层单位资产的开发、建造、购置、处置、入股投资、承包、租赁、维修等资产运作,应按照规定权限,由基层理事会或班子会集体研究,经职代会表决通过,以书面请示报县社批准后,按公开程序进行。

  (三)公开化。一是资产运营方式一律实行公开、公平和透明;二是资产事项办理严格执行班子会集体研究、职代会表决通过、事先请示批复后实施的程序,体现了阳光操作、集体决策,保障了职工权益;三是各单位办理事项如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一律执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杜绝了暗箱操作。

  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县社系统资产运营秩序,消除了资产运营风险,避免了资产流失,实现了资产利用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障了职工基本利益,迎合了县社系统当前 “保资产、保稳定、稳中求进、认真干事、干成事、不违法”的工作要求,为推进全县供销社系统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全新供销社夯实了坚定根基。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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