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健龙副主任会见国际商协会人员交流合作研修班成员
作者:总会贸仲委 傅成伟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2012年6月18日,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会见了“国际商协会人员交流合作研修班”一行20余人。
本期国际商协会人员交流合作研修班由来自斯里兰卡、不丹、印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尼泊尔等8个国家和组织的20位工商会主席、经理和经贸官员组成。于 健龙副主任对研修班成员的来访表示欢迎,他表示,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人员的往来,进一步扩大与上述国家的政治经济合作是大家共同的愿望。随着中国和贸 仲委仲裁的发展以及仲裁在争议解决方式中地位的提升,国与国间商贸往来对仲裁的需要也越来越多,希望贸仲委在促进中国与上述国家的经济交往中发挥更多更有 效的作用。
贸仲委顾问蔡仁荣、海仲副秘书长陈波分别向客人介绍了贸仲委和海仲的历史、职能、受案量、规则特点等情况。于健龙副主任就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仲裁员的选聘、裁决的执行等问题回答了客人的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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