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步入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行列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2012年4月25日,菲律宾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加入马德里国际注册议定书的缔约文书,且于2012年6月25日正式成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之一。
菲律宾的缔约文书包括了以下3条声明:
1、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第5条第2款b、c两项的规定,下达临时驳回通知的期限为18个月而不是1年,因异议而导致的临时驳回可以不受18个月的限制。
2、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第8条第7款a项和议定书第14条第5款的规定,通过国际注册申请领土延伸至菲律宾,通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至菲律宾的申请,或者国际注册续展申请时,菲律宾政府将收取单独规费,而不是仅从补充注册费中获取份额。该单独规费的具体金额(以瑞士法郎计)将随后公布。
3、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第14条第5款的规定,在菲律宾正式成为议定书成员国之前,即2012年6月25日前提交的国际注册申请领土延伸至菲律宾的申请将不会被核准。
菲律宾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后,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达到了85个,马德里联盟的缔约国的总数达到了86个。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具有覆盖面广、经济实惠、操作简便的优势,无疑为面临高成本压力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开辟了一道方便之门。
作者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唐婉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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