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供销社“三招”助农增收

  本报讯 为了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黑龙江省绥化市供销社通过发展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整合改造传统网络等“三招”,引导农民从分散经营转向规模经营。

  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绥化市社大力推进“1121”工程:“1”就是10个县(市、区)都要成立农合会、农民经纪人协会;“1”就是100个左右的乡镇成立专业(行业)协会或经纪人协会;“2”就是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达到2000个左右;“1”就是全市供销社统领农产品经纪人要达到1万人以上。

  在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上,绥化市社创办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要达到35个,产值、销售额1.7亿元,助农增收4000万元。切实抓好40个农产品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优质农产品带。

  在全面整合改造传统网络上,以各县(市、区)供销社为依托,充分利用神农农业技术学校,免费培训神农示范户,全面推广平衡施肥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生产基地、传统物资集散地兴办专业批发市场,逐步建成以乡镇供销合作社专业批发市场为基础,以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批发市场为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合理布局的市场体系;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一批龙头市场。(孟令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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