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社积极开展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江西省赣州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抓好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健全机构。成立了以市社邓才华主任为组长的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市社与市新村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站(点),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该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回收流程、保障措施等,对全市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年度工作考评的内容之一。
三是推广典型,抓好落实。为切实抓好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的实施和落实,市社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可利用废品调研和指导工作,并对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兴国县、南康市供销社工作经验、做法进行了现场会参观、交流,推广典型。各县(市、区)都相应制定了本地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实施方案,组建了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了乡(镇)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中心和村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站(点),配备了回收员,全市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得到了有声有色地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开展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了赣州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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