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考核工作的办法》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市供销社根据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于7月29日制定出台了《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考核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机关内部考核工作制度,并作为《市供销合作总社“百窗争优,百佳争先”作风效能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的有益补充。

  《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分类建立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岗位职责,建立以经济指标与管理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公开民主的考核体制,做到上级考核、自我考核、相互考核有机结合;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定期考核;科学合理地运用好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级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六个单项组成:机关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抽查考评办法、机关学习活动考核办法、机关考勤办法、部门工作考核办法、机关内务卫生考查办法。

  本次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终汇总后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市供销社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速。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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